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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市深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改革网作者:时间:2024-04-11

为全面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交易意识。近年来,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信息化平台,从体系建设、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信用修复四方面入手,不断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积极引导企业守信经营、诚信交易,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交易环境,为持续优化交易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制度体系。坚持以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石,以规范市场主体场内行为为目标,依据省政府办公厅“一个意见、四个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公管办研究制定了庆阳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投标人场内不良行为评价制度》《代理机构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制度》《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制度》三项制度。在此基础上,联合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印发《关于落实招标采购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内行为评价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招标人、投标人场内不良行为信用评价服务规范》《代理机构现场行为信用评价服务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现场信用评价服务规范》等平台服务制度,搭建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四梁八柱”,形成了“行业协同、部门联动、‘信’息互通、联合惩戒”的良好格局。

二是着力推动信用信息应用与招标投标工作深度融合。按照《关于落实招标采购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标准文本”,包含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投标材料真实性、农民工工资支付、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等6项承诺,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将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企业资格审查的重要条件,实行“一标一承诺”,并由行政监督部门将企业承诺事项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同时,进一步强化“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绿盾企业征信系统”等平台共享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加强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核对,严防企业伪造信用信息行为发生。在政府采购领域,积极推行诚信奖励机制,鼓励引导采购人在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对诚信企业设置加分项,依法保障守信企业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级平台累计完成项目交易144个(221个标段),交易额21.09亿元,投标企业递交信用承诺书1291份,企业守信经营、诚信交易的意识积极塑造、全面增强。

三是切实加大各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建设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强化与行政监督部门信息互通,根据行业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内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立足平台见证评价职能,加大市场主体场内不良行为信用评价和结果运用。今年以来,累计记录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四方主体”场内行为信用评价表400余份,记录评标(评审)专家不良行为7人次、书面提醒6人次,配合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质疑投诉3起,曝光失信企业19户,依法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努力实现了“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信用体系建设目标,有效引导交易市场主体自律自重、守信践诺、公平竞争。

四是积极鼓励引导失信企业加强修复信用。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一方面加强信用信息修复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等契机,广泛开展以“诚信经营 公平交易”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观看普法直播、开展信用知识宣讲等,进一步提高各方市场主体对企业信用修复等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另一方面依法保障失信企业修复信用。对能够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的失信主体,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核认定后,积极配合开展信用修复工作6起,取消其投标资格限制,支持依法诚信参与招投标活动。此外,按照国家发改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以简易程序做出的对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被处以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处罚信息以及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不再公示,积极引导失信人自我纠错、重塑信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市场环境,着力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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