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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 高管讲消保【第三期】

来源:改革网作者:时间:2024-03-14


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

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全面启动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意识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

(金办便函〔2024]189号)

有关要求人保寿险推出系列专题 -《高管讲消保》

邀请人保寿险总、分公司高管人员

共聚官微公众号,传播金融保险知识

宣传消保工作举措

积极践行企业使命全力维护客户权益

重庆市分公司总经理沈哲华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做好消保工作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最直接的体现。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定位,积极践行“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企业使命,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消费者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全心全意服务好客户,切实维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消保工作机制,压实全体干部员工和销售人员的责任,提升消保工作水平,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零容忍,让人民群众有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警惕金融风险筑牢安全防线

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彭建军

人保寿险安徽省分公司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服务客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人保寿险安徽省分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金融风险,筑牢安全防线:一是选择正规金融理财产品。不轻信、不贪利,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二是加强信息保护意识。进行金融交易时,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时核对交易情况。三是提高警觉性。防范“代理退保”陷阱,警惕“高回报”投资骗局,增强辨别能力。

人保寿险安徽省分公司秉持“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初心使命,与消费者携手共同防范金融风险,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守护人民美好幸福生活。

传播消保正能量保险保障需适量

海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史国辉

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投保商业保险须注意“适当性”原则。保险保障当然越高越好,但是作为金融保险产品,想要获得多少保障,就需要付出相应的价格--保险费,因此投保时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情况合理配置。保额过低将使保险不能起到保障的作用,而过高的话则会超出自己的付费能力,并有可能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之际,特别提示您:参加商业保险时,一定要按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付费能力来决定您的保险金额。

以人民为中心营造和谐金融环境

河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刘志辉

金融消保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与每一位消费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人保寿险河南省分公司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提升消保服务新体验。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金融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通过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为消费者提供精准、透明的金融服务信息;通过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教活动,助力消费者提升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通过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高效回应关切,解决民生诉求。

金融消保,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金融消费环境,奋力谱写金融为民新篇章!

聚焦消保宣教防范金融风险

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李雪彬

人保寿险湖南省分公司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持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消保制度体系,以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公众金融安全意识、强化适当性管理为工作重心,多方位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聚焦消费风险提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增强消费者获得感。

适应新形势做深做实消保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连斌

人保寿险广西分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树立消费维权工作新理念,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手段,从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本身出发,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监督,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人保寿险广西分公司努力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开展日常性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充分保障消费者受教育权;持续做好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同时依托广西少数民族地域特色,开展特色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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