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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全力打造新时期农村交通综合治理先行区

——破解瓶颈难题的“沧州经验”

来源:中国改革报作者:时间:2019-06-25

写在前面: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村道路交通建设不断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农村机动车大量增加,加之中长期存在的不良交通习惯及监督管理上的不到位,导致交通问题十分严峻,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滞后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短板。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践中,该如何破解与治理农村交通安全?河北省沧州市自去年开始,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交通安全治理路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6月,沧州市委深改小组将该项工作列入全市深化改革事项中,以更强劲的力量来推动;10月30日,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在此召开。河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凯提出,要将“沧州经验”在河北全省推广。

 

河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凯在任丘市实地调研

□本报记者李季平 兰云

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沧州市通过精准设计、典型示范等方式,全力推进农村道路安全治理新模式,使农村道路安全状况面貌一新。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乡镇交安办168个,工作人员达732名,建成率100%;村庄交安工作(劝导)站5579个,交通安全员达13,119名,建成率100%;乡镇交警中队168个,民辅警810名,建成率100%;乡镇中心学校交通安全员168名,配备率100%;交通安全“四项指标”同比持续保持下降态势。

 

 

 制度先行勇于破解难题

沧州市辖19个县(市)区,总面积14,052平方公里,人口779.5万,通车里程1.6万公里,机动车169万辆,机动车驾驶人19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603.2万,乡村道路1.37万公里,机动车110万辆,分别占全市的77.3%、85.6%和65.1%。

农村地区“人、车、路”基数大,交通安全基础相对薄弱,同时受警力、管理机制等因素制约,存在日常管理盲区漏洞多、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差、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数字显示:2015年至2017年3年内,全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分别是178起、162起、142起,死亡人数是69人、60人、51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31.06%、28.98%、26.59%和28.75%、25.75%、23.07%。其统计数字虽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总量仍处于高位,农村地区依然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交通事故预防的“最薄弱环节”。

据了解,当前,现有的管理机制、体制与新时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已经不相适应,新的历史时期,探索、推进农村道路安全治理新模式成为一个非常急迫的问题。

面对现实,沧州市委、市政府共同发声:“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和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和担当,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同时,这也是作为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和扶贫攻坚、防止群众因交通事故返贫的重要闸阀。

为从源头上彻底遏制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势头,沧州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沧州市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合资源、社会共治”的基本思路,建立“一乡(镇)一办”“一村一站”“一所一队”“一校一员”的管理新模式;要求各级党政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县(市)长、乡(镇)长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建设和农村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这是一项全新的实践,没有现成经验可鉴,没有固定模式可循。

激励作为,政策先行。把制度作为保障,以机制引进创新。据了解,沧州市在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中,精准施策,先后制定了9项制度、办法,从主体责任、管理制度、人员设置、经费保障等多方面,形成了常态化健康运行的新格局。

针对一些地方在工作推进中存在着进度慢、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沧州市委从制度上抓实效,将该项工作纳入“大督查”范畴,通过市委督察组全方位、强有力地督导检查,促进深入地开展。市政府督查室、市交安办牵头组织明察暗访,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大力度、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并结合“黄牌警告”制度进行考评,对连续3个月考核末位的地方由市政府给予黄牌警告,约谈政府相关负责人,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群众满意是硬道理,少亡人是硬标准。长期以来,各地农村中的占路集市是秩序最“乱”、隐患最“大”的地方,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随意超载、超员、穿行、停放等,成为事故多发地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源地。对此,全市对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及路域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目前,各县、乡农村道路占道经营市场已全部搬迁。

为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管控水平,沧州市不断加大科技建设投入,运用“大数据”思维,搭建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指挥平台,各乡镇建立视频监控中心与村庄监控室,各交安办和交安工作站全部开通互联网,配备信息化装备。与“雪亮工程”紧密结合,农村地区实现动态化采集、管理、监管,使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一同驶入信息现代化的快车道。

公安交警走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四个一”

 

 

2017年10月,沧州市政府把任丘市作为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试点。

 

任丘市是华北油田总部所在地,机动车保有量大,危货运输等重点车辆较多,源头监管任务繁重。怎样才能打破部门壁垒,从源头进行监管,解决实际问题?任丘市经过实地调研后,结合平原地区农村交通特点,以农村信息系统为平台,以警务体制改革为切入点,以“有人管、有权管、管得了、管得好”为目标,建立“一乡一办、一村一站、一所一队、一校一员”为基本框架的“四个一”模式。

经过一年的实践,任丘市成功探索出了一条破解农村地区交管难题的改革创新之路,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径。

其核心内容是:三项保障、四支力量、五个延伸。

落实“三项保障”。以基础为保障,对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模式运行给予政策倾斜,市、乡两级政府先后拨出专项资金180万元,解决办公用房297间,配齐了全部办公设备,并将办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支持警务体制改革,任丘市公安局投入157万元,为12个乡镇交警中队配置制式警车、防闯入系统等装备;以制度为保障,市公安局按月对各乡镇交警中队进行业绩考核,奖优罚劣,建立起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为基本原则的乡镇目标考核体系;以科技为保障,依托“河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全市12个乡镇、297个村建立起“大数据”共享平台,雪亮工程、云监控、村级“微信群”等,初步构建起农村交通智能化管控网络。

组建“四支力量”。“一乡一办”管住面,在全市12个乡镇政府组建由“一把手”为主任、主管副职为常务副主任,交警中队长、中心校长、综治办主任为成员的乡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落实辖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农村交通信息系统管理等10项任务。“一村一站”管住点,在全市农村297个行政村全部建立由“村两委”班子负责人为站长、村警、环卫监督员、学校法制副校长和乡镇包村干部为成员的交通安全工作(劝导)站,全面推行“网络到村、工作到户、责任到人、群防群管”的村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一所一队”管住线,在12个乡镇派出所建立交警中队,加挂“交警中队”牌子,建立“所队合一”警务机制,教导员或副所长兼任交警中队长,1名民警、5名辅警组成,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管理、赋予简易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宣传、系统使用等四项职能。“一校一员”管住事,在全市354所中小学和幼儿园设立交通安全员,由学校法制副校长兼任,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纠正、劝导、举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并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交通安全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构建起学校、社会、家庭农村道路以及校园安全三位一体网络。

“一村一站”中的交通劝导员在排查酒驾

实现“五个延伸”。延伸源头监管触角,全市增加近2000名人员,动态纠正交通违法;延伸交通隐患排查,跟踪督办各环节工作;延伸违法查处触角,针对集市、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延伸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案例警示;延伸便民服务触角,结合放管服改革,推进交管便民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员配备方面,以“不增编制加任务,一职多能给权力”为指导思想,整合乡村干部和村环卫监督员、安全员等,组建乡、村两级交安机构,既解决了农村交通“有人管”问题,又没有大量增加财政支出预算。

试点工作一年来,该地农村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0.38%、33.33%、30.76%、和18.40%,政府主导力度不断加大,部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安全环境全面改善。

任丘市通过改革创新,真正将农村交通综合治理上升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一改过去口头监管的“软口号”变为责任明确的“硬措施”,将过去公安主导的“一家独唱”变为各级、各部门责任共担的“集体合唱”,形成了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有人干事、有权管事”的全新局面。

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在任丘召开

创新先行深化警务体制改革

通过试点,任丘市实现了由交通管理向综合治理的重大变革,即由交警主导向政府主导转变,由传统措施向现代手段转变,由城市区、国省道路向全覆盖转变,由“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由“交警单兵作战”向“警种协同共治”转变。

其成功模式,沧州市委书记杨慧高度重视。为将这一经验成果尽快惠及广大基层群众,沧州市委、市政府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行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全市深化改革事项,统筹推进。

今年5月,沧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在全市推广“任丘模式”,将之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综治、公安、发改、财政、教育、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目前,各县(市)均成立了由主管领导挂帅的推进组织,各地农村交通不断改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体制和管理上的改革创新是“沧州经验”的核心所在。沧州市紧密结合深化公安改革,积极拓展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职能,成立专职队伍,明确职责任务,下放业务权限,有效解决农村地区交管警力不足、道路失控漏管问题,进一步提升管控效果,构建起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大监管”工作格局,实现了警务效能最大化,交通共治,满足勤务的需求。

新机制运行以来,全市农村简易交通事故处理时间缩短了70%,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打架斗殴案件下降57.3%,查处交通违法3156起,使农村地区有限的警力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实现了“1+1>2”的效果。

“沧州经验”另一大特色是,以“少跑腿”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交管业务权限最大限度下放到基层乡镇,使交管服务更加便民,让村民“足不出村、人不出乡”即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沧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克良提出,要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目标,创新服务举措,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触角,打造“百姓家门口的交警队、车管所”。

比如,在乡镇交警中队设置交管自助一体机,村民就近能办理补领机动车年检标志,处理交通违法等多项业务;全面推行“警保联动”“警邮合作”机制,各乡镇设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理站,将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最大限度缩短;摩托车“注册下乡”“考试下乡”“办证下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的“双提升”。

沧州为何能够“率先一步”成就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的“经验”?其中要义在于始终坚持党的核心领导,持续建章立制,从决策层面、制度设计、突出问题等多方面进行改革,从而依法破解瓶颈。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沧州还将加大改革力度和创新力度,进一步自我完善,努力在落实党政统揽、健全管理网络、强化科技支撑、促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求突破,不断研究新办法、探索新路子,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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