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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推出“六即”改革 全链条提速项目建设

来源:改革网-河北作者:时间:2023-04-19

河北省秦皇岛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投资上项目的部署要求,从全程服务、全链衔接、全员高效、全力保障“四个维度”,推出“谋划即招商、洽谈即入库、签约即帮办、立项即供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交证”改革举措,打造园区项目建设全新生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塑造良好“亲商、助商、服商”关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谋划即招商 同步行动找主体

秦皇岛市抓牢园区项目谋划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及时开展招商引资,落实投资主体。

超前规划。园区管委会根据自身发展方向,结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超前编制园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指导一段时期内园区发展方向。

提前谋划。在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框架内,按照上级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方向,针对补链延链强链,围绕资源禀赋、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新型产业、支柱产业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谋划储备项目库。

同步招商。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会同招商部门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发布,充分利用各类洽谈会、展会、论坛、商会、协会及长三角、珠三角、上海、京津招商引资推介签约会等平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点对点、小团组、产业链、走访目标企业、拜会重点客商等方式,主动出击,招商引资,尽快促进谋划项目落实投资主体。

洽谈即入库 提前介入搞服务

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抓实抓细项目库,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保姆式”跟踪服务。

建立服务机制。项目签订“框架协议”或“投资意向”后,明确一位牵头领导、一个联系部门、一个工作专班的服务机制,推动项目能签约、能落地、能实施。

开展招商评估。招商部门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招商评估,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现行城市规划、“三线一单”,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项目选址等要素进行合规性、可行性审查,给出审查结论,为项目落地主动创造条件。

入库动态管理。将通过评估的项目纳入重点洽谈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工作专班跟踪服务机制,全程联动、实时响应、动态跟进,为项目后续签约(签订投资协议)、履约、报建做好准备、打牢基础。对未能签约的项目及时重启招商工作,直至落实投资主体。

签约即帮办 主动跟进进程序

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园区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体系,主动对接投资主体,为项目签约履约、推进落地提供保障。

推行帮代办专员制。招商部门为每个签约的重大项目从服务专班中明确帮代办专员做为专班牵头人,紧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负责全程帮办、领办和代办,精准做好土地指标、碳排放指标和能耗指标等各项要素保障,做到即时跟踪、即时调度、即时反馈,强力加快项目推进。

实行清单式报建制。帮办专员带领服务专班协助建设单位按照“三张清单”准备立项前的相关申请材料、需办理的各类事项所需资料,同时建立审批过程台账,坚持“记账入号、挂号销号”。

践行三级调度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市级专题调度、牵头单位跨部门调度、帮办专员定期调度”的协同服务、三级调度机制,准确高效地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促进项目履约。

立项即供地 提高效率促落地

对项目用地进行“多收储、早征拆”,实现“地等项目”。不断加强土地收储。加大园区土地收储力度,对于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加大土地征收补偿力度,保持一定规模数量“净地”储备,国家级园区不低于2000亩、省级园区不低于800亩、其他园区不低于300亩,为新项目落地提供充足空间。

全面深化区域评估。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内涉及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考古调查勘探、规划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等事项,先行开展区域评估,并用区域评估成果替代单个项目评估事项,为项目落地减负提效。

大力推行“标准地”出让。提前对收储园区土地进行征拆,同时开展“九通一平”,使“生地”变成“熟地”,实现有效土地储备库存。根据项目需求,构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体系,当项目完成立项时,以“标准地”出让方式为其供地。

拿地即开工 倒排计划抓进度

建立挂图作战机制,紧盯工期、倒排计划,推进新建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一般工业厂房(仓库)类项目,实现“拿地”即可“开工”。

做好园区代办。园区管委会成立代办机构作为项目前期主体,会同服务专班超前负责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项目备案、施工合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各项手续的准备和报审,先行垫付需要发生的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费、相关报告的编制等费用,待项目主体确定后,再向其移交各种资料、补收相应费用。

做好模拟审批。审批要素保障部门采取模拟审批、容缺预审等方式,在确定项目用地后,形式上视同取得土地批准手续,提前为项目先期主体提供相关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提前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预审,在项目取得土地后完成正式手续办理。

做好多证齐发。项目主体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相关部门申请正式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同步并联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批文,使项目具备合法开工条件。

竣工即交证 延伸服务保投产

建立“审批+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竣工验收效率。

试行“多测合一”。将竣工验收涉及的土地规划测量、人防测量、房产测量等测绘服务,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提升测绘效率,缩短竣工验收时间,减轻项目单位负担。

实行“审监联动”。将审批结果信息推送至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中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管或处罚信息及时推送反馈,杜绝问题遗留到验收阶段影响项目投产达效。

开展“联合验收”。采取“一窗受理、全网通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口出件”模式开展联合验收。实行分级分类验收、工业厂房单体验收、大型项目分期验收、限期整改等创新举措,大幅压减验收时间。

实现”数据共享”。将工程审批系统、消防审批验收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实现竣工即交证,保障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河北省委改革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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