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作者:郑 鲲时间:2026-08-10
基层家事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直接关系群众财产权益保障、家庭和睦与基层社会稳定。随着城乡居民财产结构日趋多元,房产、存款、股权、理财等多样化资产,让传统家事继承处置难度持续加大。当前,基层在处理遗产继承事务时,普遍存在治理模式粗放、权责边界模糊、纠纷化解机制滞后等突出问题,依靠人情调解的传统方式,已难以适配复杂的遗产处置需求,容易引发家庭纠纷、财产流失、权属争议等治理难题。因此,依托遗产管理人制度,补齐基层家事治理短板,构建规范化、法治化、闭环化的遗产处置体系,成为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的关键举措。本文立足基层治理实践,聚焦遗产处置中的现实堵点,从厘清治理壁垒、规范履职运行、优化服务保障三个维度探索优化路径,为基层家事治理提质增效提供实践参考。
深挖症结 破除遗产处置治理壁垒
遗产继承纠纷是基层网格治理、村居调解工作中的高频疑难事项。基层遗产处置高度依赖民间习俗与村居人情调解,缺乏标准化、法治化治理体系,形成诸多制度性、实操性壁垒,是家事纠纷频发的核心症结。传统治理模式下,遗产清查、债务梳理、财产分割缺乏统一规范流程,极易出现亲属隐匿财产、私自处置共有遗产、相互推诿债务责任等乱象。微小的家事分歧无法通过规范渠道化解,逐步发酵为长期对立的民事纠纷,持续消耗基层网格调解、综治维稳资源。
与此同时,针对孤寡独居群众离世后无继承人、继承人失联、全员放弃继承等情况,村居、街道缺乏法定处置权限,既无法核查梳理遗产权属与债权债务,也不能开展保值管理与规范处置,导致大量遗产长期悬置、闲置贬值,造成群众财产资源浪费。权属不明的遗产极易引发多方争抢、恶意侵占等问题,形成反复性矛盾纠纷,增加基层维稳压力。
此外,基层遗产处置缺乏刚性兜底机制。家庭成员分歧较大、村居多级调解无效后,多数纠纷只能依托传统诉讼程序解决,流程繁琐、耗时冗长,既抬高群众维权成本,也加剧基层司法治理负担。遗产管理人相关制度以及民事诉讼特别程序落地实施,精准补齐了基层家事治理工作短板。
规范履职 构建家事法治治理格局
立足基层治理视角,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家事治理从“人情主导”向“法治赋能”的转型。依托日渐成熟的遗产管理法治框架,明确管理主体独立、中立的履职定位,细化权责清单、划定履职红线,彻底改变基层遗产处置权责混乱、随意处置的乱象,实现家事治理法治化、标准化运行。
在履职定位上,确立中立公正的治理原则。遗产管理人独立于各方利害关系人,履职过程不受单一继承人、利害关系人的意志干预,统筹兼顾逝者遗愿、全体继承人权益及债权人合法利益,杜绝传统处置中人情偏袒、强者占优的不公问题。在基层实务中,针对继承人分歧较大、相互推诿、无法推选管理人的僵局,抑或出现继承人霸占遗产、管理人履职失范、消极怠工等问题,允许利害关系人向基层法院申请启动特别程序,由司法机关介入纠错、重新指定适格遗产管理人,快速理顺遗产管理秩序,制止侵权违规行为。这套程序机制有效分流基层治理压力,为村居调解无果的复杂疑难案件提供权威兜底方案,摆脱基层遗产治理的困境。
在权责运行上,建立标准化履职规范。明确遗产管理人依法开展财产清查、清单制作、账目公示、债务清偿、资产保值、遗产分割等核心工作,同时严格恪守忠实履职、公开透明、勤勉尽责的基本准则,严禁隐匿、侵占、违规处置遗产。清晰的权责边界,让原本私属性的家事遗产处置纳入法治治理轨道,让基层干部、网格员开展调解工作时有据可依、有规可守,有效规避人情调解的随意性与片面性。
针对基层无人继承、无主遗产的治理空白,明确村居、社区的兜底管理职能,将基层自治组织纳入法定治理体系,专门负责特殊遗产的管护与处置,有效防范财产流失、权属混乱等问题,实现辖区遗产治理全覆盖、无死角,筑牢基层财产权益保障的法治底线。
闭环赋能 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底线
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基层落地见效的关键保障是完善的程序机制与服务体系。
健全分层处置程序,提升纠纷化解效能。对于争议较小、事实清晰的普通继承纠纷,由村居牵头引导群众自主推选管理人、规范处置;对于侵占遗产、履职懈怠、矛盾激化的复杂案件,通过特别程序,实现遗产管理人的指定、更换、撤销全流程规范办理,及时制止违规行为、适配基层快速定分止争的需求,杜绝矛盾积压升级。
完善基层联动服务机制,打通治理落地堵点。搭建村居、街道、司法所、基层法庭联动工作体系,将遗产管理、家事纠纷化解纳入网格化治理核心内容。常态化开展基层普法宣讲,依托网格服务、法律顾问下沉等方式,普及遗产规范化处置流程与维权渠道,破除群众传统陋习,从源头减少家事矛盾增量。建立常态化政企、群众沟通机制,及时回应群众遗产处置诉求,精准化解基层家事治理难题。
健全基层监督考评体系,保障治理公平公正。针对村居公职管理人,建立遗产账目公示、履职进度报备制度,主动接受群众与上级监督;针对市场化管理人,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依托民事诉讼法及时纠错更换,杜绝履职懈怠、权力滥用等问题,保障遗产处置公平公正。
遗产管理人制度并非单纯的法律条文迭代,而是赋能基层家事治理、夯实基层稳定根基的重要法治载体。实体权责规范明晰治理边界,司法程序筑牢落地保障,二者相辅相成,构建起“基层自治前置、司法程序兜底”的分层治理体系,为基层破解家事治理难题提供了全新方案。基层治理工作中,唯有主动用好法治工具,推动遗产处置从传统人情调解向现代法治治理深度转型,才能高效化解家事纠纷、守护群众财产权益,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实现现代化发展。(郑 鲲)
(作者郑鲲系新疆科技学院文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