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作者:李顺毕时间:2026-07-13
随着新时代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全面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已成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然而,当前各学段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在目标设定和执行上还存在瓶颈,学段之间评价标准相互独立,甚至出现内容脱节的情况,导致难以科学衡量学生道德与法治素养的发展轨迹。基于此,本文剖析和整合各学段育人目标与现实差异,尝试构建一套贯通大中小学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的教学评价体系,通过明确进阶指标和采用多元评价方式,推动各学段育人目标的有机衔接和协同增效。
教育教学一体化评价的核心意蕴
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担负着塑造学生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的双重任务,因此,对跨学段育人目标进行科学评估是全面落实育人理念的基本前提。尽管教学目标的设定在不同学段呈现为由感性认知向理性思辨过渡的阶梯性特征,但传统阶段性评价主要局限于对单个学段知识点的考核,制约了学生品德与法治意识形成和发展的连续性。一体化评价模式的构建,可突破原有学段界限,将阶段性教学目标置于学生成长过程中进行评估,形成适用于不同学习阶段的一致性评价标准。该模式主张以宏观角度审视课程目标的完成情况,重视学生在经历不同阶段教学活动后,其内在道德情感和外在法治行为的平稳过渡。这种评价模式的转变,推动了教育重心从静态结果的考查转向动态过程的指导,为提高全学段整体教学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
教育教学一体化评价体系的构建路径
确立进阶连贯的评价指标,实现教学目标有效衔接。评价指标的科学设定是引导各学段教学目标有机衔接的关键要素,基于学生认知发展所表现出的梯次特征,评价指标的设定亦应遵循螺旋上升、循序渐进的原则,且应精准映射各学段差异化的育人要求。在基础教育阶段,评价指标的设计应将学生规则意识启蒙和基本道德情感作为主要考量内容;学生在升入中等教育阶段后,评价的重点可逐步转移到法治意识培养和提升道德判断能力上;在高等教育阶段,评价工作要侧重分析学生在复杂社会环境中树立法治信仰和提升道德实践能力的过程。例如,某市在进行跨学段思政教研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覆盖全学段学生的道德法治素养观测表,对同一知识模块在不同学段的掌握程度设定了递进式的达标基准。利用这种阶梯式评价量规,教育管理部门能够明确各学段的教学内容范畴,确保纵向育人目标的连贯传递和高效实施。
融汇多元协同的评价主体,保障教学目标切实落地。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的成效不仅体现在课堂考核结果上,还体现在家庭日常互动和社会公共交往的方方面面,故而推进教学目标的全面落实,需要打造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教育评价生态。将评价主体从任课教师扩展至家庭成员、社区工作者和同伴群体,多维度考查学生在真实生活情境中的知行转化情况。学校层面主要对学生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评估,家庭层面要侧重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社会层面则需反馈学生对公共规则的遵守情况和实际行为表现。这种评估模式通过引入多元参与主体,从不同视角收集评估信息,并汇总形成学生整体素养的综合评价,既可以更加客观、完整地衡量各学段教学目标在实践中的内化程度,又能汇聚各方教育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构筑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外部环境支持体系。
畅通动态长效的评价反馈渠道,驱动教学实践持续优化。评价体系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精准的信息反馈助力教学实践不断优化,依托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的素养追踪模式,可以追踪学生不同成长阶段的思想变化轨迹,进而形成连续完整的育人轨迹档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教学单位可通过定期分析跨学段连续数据流,发现育人目标衔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例如,某教育示范区依托区域教研平台建立常态化的“学段对话”机制,将高等院校的专项素养调研数据实时反馈给基础教育阶段,指导中小学教师及时对德育内容进行调整。贯穿育人全过程的反馈闭环打通了各学段之间的沟通壁垒,使不同层次的教育者能够基于客观数据进行协同研判和动态目标优化调整,实现教育协同育人模式的高质量发展。
对跨学段教学评价模式进行整体规划是提升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连贯性的重要举措。依托阶梯递进式的指标模式、多元协同的评价主体和动态反馈闭环,能有效解决各学段教育目标割裂难题。建立完善一体化的教育评价体系既是对前期教学成效检验方法的系统性改进,也是促进大中小学育人观念有机融合的重要路径。秉持系统思维,推进评价模式的精细化构建,将为培养兼具良好道德品质和坚定法治信仰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实支撑。(李顺毕)
【作者李顺毕系德宏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本文系2026年度德宏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初中数学模型观念应用于大中小学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目标一体化研究”(项目编号:DHSKGH(ZC)20261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