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陈娜菲时间:2026-06-22
随着资本市场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关注度的持续提升,ESG信息披露成为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及评估企业长期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ESG披露制度正处在逐步完善阶段,披露标准还没有完全统一,监管约束相对薄弱,部分企业存在美化经营表现、弱化负面治理问题的漂绿行为。这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信息环境,也损害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作为企业内部核心监督机构,其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内部监督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善的内控体系能够承接审计监督要求,将监督规则嵌入环境、社会、治理相关的业务流程中,形成常态化的约束机制,能够有效抑制管理层操纵ESG信息的投机行为。因此,审计委员会专业监督叠加内控的流程落地保障,能够全面遏制ESG漂绿行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本文提及的ESG漂绿,指的是企业为塑造可持续发展形象,采用选择性披露、数据篡改、文字夸大及虚假认证等手段,粉饰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等相关信息的行为。审计委员会财务专长是指审计委员会成员不仅有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执业资质,还具备财务核算、报表审计、公司治理等实务经验与行业研判能力。内控治理是指贯穿企业ESG管理环节的专门管控体系,包括ESG信息采集、交叉核验、缺陷整改整个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审计委员会财务专长的能力特征与识别维度
财务执业专业能力是审计委员会提升ESG信息识别精度的基础。ESG披露环节的数据修饰与信息美化操作,本质是管理层利用信息优势作出的不合规行为。具备系统化财务资质和丰富从业经验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熟悉企业财务核算、信息披露、报表编制等全套规范要求。聚焦ESG信息审查环节,他们能够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准确判断出企业经营数据与ESG披露内容的匹配程度,找出数据偏差、内容虚报、成果夸大等隐蔽违规问题,为防止管理层实施漂绿行为筑牢第一道监督屏障。
财务审计风险识别素养可增强审计委员会对ESG报告定性披露内容的核查能力。当前ESG报告中有大量的定性文字描述,因缺乏统一量化标准、主观性较强,成为企业实施漂绿的高地。审计委员会成员如果有完备的财务审计知识储备,则可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敏感度,快速分辨报告中宣传话术与实际经营状况的差异,避开管理层文字包装带来的判断偏差。例如,光伏行业有不少企业会在ESG报告中声称“高度重视供应链劳工权益”,有经验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会直接要求企业出具供应商审核记录、薪酬凭证等原始材料。若发现企业根本没有建立配套的管理机制,他们将推动企业删除夸大的表述并限期整改,遏制企业利用文字游戏进行漂绿。
跨期任职经历能够校准委员对复杂披露事项的判断标准。长期跨期任职积累的行业经验与治理阅历,有助于委员甄别ESG披露中的疑难事项,提升监督判断的准确度。企业ESG披露覆盖环保投入、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多元维度,大量跨领域、跨年度的复杂事项隐蔽性强、核查难度大,任职周期较短的监督人员往往难以察觉其中潜藏的披露漏洞。相反,具有跨期任职经历的委员,他们熟悉公司历年经营情况与披露习惯,能够结合多年数据、对标行业常规披露标准开展综合判断,及时察觉企业利用跨期数据调整、业务事项拆分包装等方式进行隐形漂绿,并在持续监督过程中校准判断尺度,提升复杂场景下漂绿行为的识别与监督能力。
二、内控治理对ESG信息质量的中介传导机制
COSO内部控制理论明确,内控体系具有全流程管控、职责制衡、追踪整改三大核心功能。据此,本文构建以内部控制治理为中介的传导逻辑:审计委员会的财务专业能力是约束企业漂绿的核心监督力量,但仅依赖事后审核,难以实现ESG信息从生成到披露全过程的监督覆盖。所以企业需依托常态化内控制度,把审计委员会专业监督融入ESG管理流程中。换言之,内控治理作为中介,将委员个人专业判断能力转化为公司常态化约束流程,实现对漂绿行为的长效管控。下文围绕内部控制运行关键环节,从源头数据的管控、跨部门的交叉核验、内控缺陷的整改三个维度阐释传导机制。
ESG数据采集流程的内控节点源头嵌入管控。依托内控体系,企业在数据归集、核算汇总、档案存留、层级上报等环节设置管控节点,明确各环节数据采集标准与审核要求。以化工行业企业废水核算为例,展现这套管控逻辑:企业在排污端口定期校准计量设备,保障原始数据真实性;核算环节由环保、财务两个部门交叉对账,确认排污规模与环保投入是否匹配;全部数据汇总完成后,再由审计委员会对报表勾稽逻辑做最终复核。设置多层审核后,所有关键环境数据都要经过多轮校验,单个业务部门无法随意调整、改动指标,减少了企业虚减排污量、夸大治污效果的漂绿行为。落实全链路节点管控后,所有原始数据都可追溯来源,从源头夯实ESG信息的数据基础,降低企业依托底层数据造假实施漂绿的可能,让最终披露的内容更为客观、完整。
跨部门ESG信息核验的职责分离与交叉复核。基于内部控制职责分离的原则,搭建跨部门信息核验机制,可以弥补单一部门“自报自审”的监管漏洞,防范漂绿行为,提高ESG信息可信度。ESG治理涉及生产、环保、行政企业、财务等多职能部门,若由各业务单位自行完成申报与自查,极易出现可以美化成效,隐瞒负面问题的操纵空间。按照权责分离的要求,数据提供方和审核方必须相互独立,建立分层复核流程:生产部门留存原始能耗台账,设备管理部门核对仪表计量数据,财务部门参考采购单据校验相关能耗成本,人力部门保管劳工权益、公益培训资料,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员工的回访,确认各类社会责任相关举措落实情况。另外,企业还可借助多种原始凭证交叉佐证:如以采购凭证核实原料消耗、用废料处置单据印证生产排污量、用考勤台账核算公益投入情况。跨部门配合开展核验工作,更容易识别出披露内容中的虚假表述、失真数据及虚增绩效等问题,督促各业务部门如实报送数据,优化整体ESG披露质量。
内控缺陷整改对漂绿行为的持续追踪机制。完善的ESG内控治理体系能够形成常态化缺陷整改追踪机制,达成对漂绿风险的长效约束。针对内审自查、外部审计识别的碳排放数据虚报、绿色认证滥用、供应链环境标准执行缺位等披露不实问题,内控系统就会自动进行缺陷登记,明晰责任主体、整改期限和验收标准。同时,企业将整改落实成效纳入部门与管理层的绩效考核中,若核查管理层存在蓄意篡改数据、多次开展漂绿行为的情况,就按照相关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整改期满后引入第三方独立专业机构实施专项复核,完整归档全流程工作底稿,对内留存追溯依据,对外公开最终核查结果,形成内部追溯核查和外部机构中立验证的双层约束。构建并落地从问题排查、缺陷整改到常态化追踪的完整闭环管理机制,持续压缩ESG信息漂绿的操作空间,逐步提升企业ESG治理的规范化程度。
三、审计委员会财务专长约束漂绿的实现路径
ESG报告实质性审核干预,前端阻断漂绿行为。缺乏财务背景的委员对企业ESG披露信息的审核大多停留在,核对报告格式规范、披露条目完整性等表层,这让大量隐蔽的漂绿行为得以蒙混过关。而有财务背景的委员往往对数据勾稽关系、资金流向匹配更敏锐,能够跳出表层形式审核的局限,对企业ESG披露内容开展穿透式实质核查。针对绿色治理类投入、环保专项支出、社会责任履行等与财务数据关系紧密的核心披露内容,擅长交叉对比财务报表、经营台账和实际治理情况。对核查发现的披露疏漏,审计委员会可直接履行监督权责,要求管理层修正不实表述、补齐佐证材料,从披露前端遏制ESG违规披露,保证对外报告的真实公正。同时,这类委员熟悉企业合规经营与资本市场监管逻辑,能准确预判漂绿行为带来的合规风险与声誉危机,会督促企业建立ESG信息复核制度,更不会放过任何存疑信息。对ESG报告质量的实质性审核干预,成为约束漂绿行为最直接的实现路径。
健全内控治理体系,系统性压缩漂绿机会空间。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不应局限于事后检查,应发挥自身优势,协助企业搭建起覆盖信息搜集、风险识别、披露及后续跟踪的全流程内控管控体系。从制度层面补齐治理短板,防范管理层利用流程漏洞实施ESG漂绿行为。通过细化各环节披露标准、明确监督权责、完善复核流程,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舞弊条件,约束管理层借制度漏洞美化数据、包装业绩、虚假宣传。例如,某纺织企业旧内控体系仅关注生产运营环节,未涉及上游供应链ESG管控事项,管理层常趁此掩盖供应商排污违规行为。对此,审计委成员推动修订企业管控手册,新增供应链ESG合规调查、合规校验等硬性管控要求,强制要求企业对上游合作方开展定期核查并出具第三方验证报告。完成制度调整后,企业ESG治理环节全面前置,从信息采集、内容审核到对外披露均实现标准化管控与全程留痕,打消管理层借制度漏洞开展漂绿的侥幸心理。
制衡管理层的投机动机,构建完整的治理逻辑闭环。从委托代理角度看,企业管理层出于得到资本市场认同及完成业绩考核压力,有动机进行ESG披露信息操纵来达到外界期望。而行业内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增加了这种可能性。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审计委员本身具有的财务专业监督能力,搭配完善的内控治理体系,可形成强有力的内部治理威慑,从根源上制衡管理层的漂绿投机诉求,调整企业内部治理博弈格局。财务专长委员凭借专业研判能力,能识破ESG报告的表层包装,识别各类隐蔽化、复杂化的漂绿行为,提升不实披露的暴露风险;完善的内控体系将数据溯源、交叉核验、缺陷整改等管控流程融入企业日常经营,构建起常态化的防漂绿约束机制。在实质审核的刚性监督与内控体系的制度约束共同作用下,管理层实施ESG漂绿的舞弊成本会大幅提升,可利用的投机操作空间被持续压缩,原本失衡的治理博弈关系将走向良性均衡。
综上,审计委员会能够依靠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风险意识,成功穿透ESG报告的复杂迷雾,大大提高信息识别的准确性。依靠内控体系把数据采集、核验和整改流程刚性嵌入,创建阻断“漂绿”的中介传导机制。在实质审核和内控优化双重威慑之下,系统地压缩管理层的投机空间,从而实现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博弈的均衡。整套治理逻辑可以不断改善企业ESG信息披露的质量,规范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治理行为,为资本市场ESG信息监管和企业长效合规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陈娜菲系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