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刘凯强时间:2026-06-15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浪潮全方位渗透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刻重塑文化生产、传播与消费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提出“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这一重大新命题。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强调要“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充分彰显了这一命题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意义。
一、深刻把握信息化重塑文化领域的时代图景
信息化以技术变革为支点,打破传统文化业态的边界桎梏,推动文化领域发生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既释放出巨大发展活力,也催生一系列新型治理难题,构成文化治理的全新现实语境。从文化生产来看,信息化实现了从“精英专属”到“全民共创”的颠覆性转变。传统模式下,文化生产门槛较高,出版、影视、文艺创作等主要由专业机构和从业者主导,内容产出相对单一。而互联网与数字化工具大幅降低创作门槛,智能手机、剪辑软件、AI创作工具让普通民众成为文化内容生产者。这种“去中心化”的生产模式极大地丰富文化内容供给,但也导致内容质量良莠不齐,低俗化、同质化、虚假化内容层出不穷,给内容审核与价值引导带来巨大压力。从文化传播来看,信息化构建起即时互联、全域互动的传播体系。传统传播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受时空、时段、地域限制,传播效率低、互动性弱。如今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直播客户端等成为传播主阵地,信息实现秒级传播、全球流转。与此同时,传播的即时性、匿名性也加剧舆论风险,网络谣言、情绪化言论极易借助算法快速扩散,部分势力利用网络放大负面声音、传播错误思潮,舆论引导难度显著加大。从文化消费来看,信息化催生个性化、体验式、场景化消费新形态。云展览、云演出、线上阅读、虚拟沉浸式文旅等新业态蓬勃兴起,公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多元文化服务。但算法推荐衍生的“信息茧房”问题日益突出,用户长期局限于单一内容圈层,视野受到束缚,主流价值传播被稀释,部分群体陷入娱乐至上、价值虚化的误区,对社会共识凝聚造成阻碍。从文化业态和市场角度来说,信息化促使文化产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网络文学、数字艺术、电竞、虚拟偶像等新形态不断出现,文化同科技、旅游、电商等深度融合,文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文化市场全球化也带来了激烈的竞争,境外文化产品、价值观念通过数字网络渠道大量流入,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等风险加大,数据泄露、版权侵权、平台垄断等问题频发,国家文化安全面临多重考验。
二、深入洞悉信息化时代文化治理的突出短板
对照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和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信息化条件下的文化领域治理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治理理念、体制机制、技术应用、人才队伍四个方面,制约着治理效能的充分发挥。第一,治理理念具有滞后性,一些治理主体仍然沿用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方式,习惯于简单封堵、一刀切式的管理,不能适应全民创作、互动传播的数字文化生态。对文化发展规律、网络传播规律把握不够,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预防,重硬性管控、轻价值引导,难以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同时,对算法、AI等新技术的认知不足,未能有效驾驭技术向善,“信息茧房”和算法偏见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第二,协同治理机制尚不健全。文化领域治理涉及宣传、网信、文旅、广电、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目前存在条块分割、权责不清、协同不足的问题,“九龙治水”现象突出。政府、平台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的权责边界模糊,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平台重经济效益、轻社会责任;行业自律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第三,技术赋能水平有待提高,一方面智能审核、舆情预警、数据溯源等技术应用不够深入,面对海量网络内容、AI生成内容、深度伪造等新型风险,传统的人工审核效率低、智能识别精度差、风险预测能力弱;另一方面,文化数据管理体系不健全,文化资源数字化整合不到位,数字版权保护、文化数据安全等技术手段落后,侵权盗版、数据泄露等问题屡禁不止,技术防控存在明显短板。第四,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信息化背景下的文化治理需要从业者既要掌握文化理论、政策法规,又要掌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目前我国文化治理人才结构不合理,传统文化工作者数字素养不高,技术人员缺少文化专业知识积累。非遗数字化和网络内容监管等领域存在着较大的人才缺口,中西部地区及基层文化工作者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数智时代复杂的文化治理需求。
三、系统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
从文化治理的理念、机制、技术、人才四个方面现实短板出发,根据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目标精准施策、系统发力,全方位释放文化治理的综合效能。一是革新治理思维,树立数智化精准治理理念,抛弃粗放式的管控和一刀切的管理模式,深刻把握数字文化创作与传播的规律,形成事前预防、全程引导、事后优化的全过程治理逻辑。促使治理方式由单向行政管理转向多元协同治理、被动应急处置变为主动价值塑造,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网络文化生产的全过程中。引导平台对算法参数体系进行重构,依靠算法审计纠偏机制打破“信息茧房”、消除算法偏见,确立技术向善的发展底色。二是完善协同架构,创建多方联动共治体制机制。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壁垒,建立宣传、网信、文旅、广电、市监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各部门权责清单,消解“九龙治水”、权责交叉空白问题。明确政府监管、平台主体、行业自律、大众监督的权责界限,压实平台内容审核、风险防控、社会责任考核,将社会效益纳入平台评级与奖惩体系,培育文化行业协会、公益监督组织,建立线上线下公众监督反馈渠道,调动网民、文化从业者参与监督评议的积极性,真正形成政府管理、平台担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治理格局。三是加强技术支撑,筑牢文化安全的数字防御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重视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大智能治理技术研发和应用力度,升级 AI内容鉴别、深度伪造识别、舆情实时预警、数据全程溯源系统,以人机协同审核的方式代替纯人工模式,提高海量内容风险发现的速度与准确性。同时,搭建统一的文化大数据资源平台,整合文艺、非遗、文博等数字文化资源,并完善数字版权加密、确权、维权技术工具,形成文化数据分级安全管理机制,封堵数据泄露、盗版侵权技术漏洞。此外,建立完善的技术风险动态评估体系,针对 AI生成内容、虚拟文化产品等新兴业态制定技术管控标准。四是优化培育体系,壮大文理兼备复合型人才队伍。搭建双向培养培训机制,对现有文化领域工作人员、基层文旅从业者开展数字技术、大数据监管实操培训;面向计算机、人工智能专业人才增设文化政策、文艺理论、意识形态课程,打通跨界培养通道。定向扩充网络监管、非遗数字化、数字文博紧缺岗位编制,引导优质人才流向中西部与基层一线。联动高校开设文化数字治理交叉专业,校企联合定向输送实用型人才,夯实适配数智环境的文化治理人才根基。
(刘凯强作者单位:西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