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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路径”厚植新质生产力的绿色底色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作者:李晓敏时间:2026-06-08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我们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实现这一目标,既需要理论上的清醒认识,也离不开实践上的主动作为。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要求我们把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环保产品,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怎样发展的重要问题。作为新发展理念之一,绿色发展力求摆脱传统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不仅确立了绿色发展的价值坐标,更赋予了新质生产力以生态底蕴。以此为核心,我们在实践中凝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两山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等一系列绿色发展理念,标志着我国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上,达到高度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

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意味着我们要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绿色发展不仅是对生产方式的技术性改良,更是一场涉及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在认识层面,绿色发展理念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确立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有机整体观。在深刻把握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绿色发展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把人的经济活动和行为合理约束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新时代以来,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我们持续开展广泛深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和生活习惯,以“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共享经济等举措引导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当前,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显著提升,绿色消费群体持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成为绿色发展的践行者、推动者,绿色生活方式日益深入人心,全社会共建共享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也愈发浓厚,为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纵观历史发展,人类经历了从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到信息革命的跨越。可以说,每一次革命都深刻重塑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极大拓展了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战略任务进行专章部署,为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指明了前行方向。

绿色技术创新,不仅推动生产体系更加清洁、低碳、可持续,加速传统产业升级和绿色转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更催生了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绿色产业逐渐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一是全面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加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品牌价值等措施,助力传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化方向迈进,提升传统产业的“含金量”“含智量”“含绿量”,改变粗放型经济规模过大和发展过快的状况。二是优先规划生态产业,增加新兴绿色产业占比,助力生态经济、低碳环保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引导能源、空间、海洋开发等新兴领域向更广更深的方向延伸。三是纵深拓展绿色产业链,通过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绿色制造等产业,助力产业链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打通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及终端消费等全链条的绿色化衔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承担环保责任,构建绿色产业链闭环,形成生态产业集群。

完善制度保障体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西方发达国家通过绿色政策、绿色科技和绿色经济等举措缓解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却始终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资本的本质是追求剩余价值,其运行逻辑是实现价值的不断增值,生产和消费持续扩张造成自然资源被过度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剧了生态危机。若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首先要以合理的社会制度筑牢保障根基。换言之,发展绿色生产力,应对当下生态危机,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构建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基于制度框架,我国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层面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夯实生态文明法治制度根基:2018年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从根本法层面为生产力的绿色转型确立了更高法律地位;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确立我国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重要理念和原则,并对法律部门作了必要调整,增设“生态环境法”部门。在制度引领与法律规范的双重驱动下,绿色转型的政策体系加速成型。以制度优势赋能,以法治保障护航,进一步压实各地生态环保责任,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不可逾越的硬约束,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真正转化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李晓敏)

【作者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重庆市教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及其创新路径研究”(25SKJD05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