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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富道路上不能让残疾人掉队

来源:本网稿件作者:时间:2023-04-26

残疾人是共同富裕道路上“最容易掉队”的困难群体。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浙江通过实施“政策扶持+渠道拓展+平台搭建”,构建残疾人就业增收体系,实现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6.5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位居全国前列。

摸清底数。目前,浙江共有持证残疾人139.3万名,约占全省总人口的2.13%。其中,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51.4万名,0~15岁非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3.3万名,其他非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84.6万名。实现就业32.5万人,就业率63.2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

分类施策。针对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人,充分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杠杆功能,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税费优惠和超比例安排奖励等措施,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目前,浙江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9.31万人;拥有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2100多家,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5.78万人,稳居全国前列。

针对重度视力残疾人,创新扶持从事钢琴调律、有声书朗读等新业态就业,全省已有约700名残疾人入驻“喜马拉雅”平台从事有声书演播。针对重度听力残疾人,引导爱心企业开设可莎蜜儿“无声的世界”、星巴克“手语咖啡”等手语门店。针对孤独症等心智障碍群体,打造“融爱星面馆”、“壹星酿”烘焙坊等新型就业平台。目前,“融爱星面馆”浙江省内门店已发展至17家,“壹星酿”已有2家精品门店和1家加盟店。

针对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依托残疾人之家提供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和辅助性就业服务等日间服务。浙江省已建成规范化残疾人之家1410家,为2.92万名重度残疾人提供庇护服务,组织从事来料加工、产品组装包装等辅助性就业项目,成为浙江助残工作的一张“金名片”。

提升技能。积极打通中国残联培训系统,率先全面推行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完善用工企业残疾人培训补贴制度。浙江省设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112个,年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以上。建立“选、育、赛、用”全链条培养机制,创新“爱心导师”师带徒模式,培养残疾人高端技能人才,近5年有23名选手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52名选手获省级技术能手称号。

优化服务。开发“助残大脑”服务平台,为浙江省20多万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建立一人一档“精准画像”,推送“定制化”岗位。依托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系统整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企事业单位就业岗位供给等资源,入库全省302万家企业、4.8万家事业单位、2.7万家社会团体、4.6万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贯通。3万多家单位通过应用在线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网报率达99.21%,居全国首位。

加大残疾人专职委员、垃圾分类管理员,以及社区便民服务、保洁、保绿人员等助残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诊所纳入医保定点。明确政府兴办商铺、摊位等便民服务网点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一人一策”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实现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连续三年100%就业。

完善机制。构建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机制。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报送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率先实施残疾人公务员单招单考制度,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指南。2015年以来,浙江省通过单招单考新增残疾人公务员89人,新增事业编制残疾人职员179人,位居全国前列。

构建全社会联动帮扶残疾人就业机制。深入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等特色宣传活动,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积极营造助残就业良好社会氛围。联合浙商总会及一批知名企业成立助残共富联盟,设立助残共富基金。深入实施中国建设银行“善行助残”、圆通“圆梦家园”等一系列助残就业项目,为残疾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截至目前,“圆梦家园”已帮助全省593名残疾人及其家属实现就业创业。

构建多跨协同残疾人权益维护机制。创新成立省级残疾人维权指导中心,推动实现县级以上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建立与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与省律师协会的爱心助残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劳动维权服务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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