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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好+品质”生活为原则推动需求侧改革

来源:中国改革报作者:洪涛时间:2021-01-14

 

       自2015年首次提出“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我国在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改变供给侧结构方面的“供过于求”“供不应求”的局面,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新方式不断涌现,与之相适应的是许多新产品、新服务、新体验不断涌现。但是,当前“供过于求、供不应求”同时并存的状况仍然存在,不仅在工业品方面,在农产品方面也表现出“同时并存”的情况。因此仅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远远不够。

      中共中央提出“需求侧改革”,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需求侧管理”。对于消费者和需求侧群体而言,应该是满足其“美好+品质”生活为原则,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组织流通和生产,改革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存在的“生产什么,就卖什么,卖什么,你就消费什么”的“推式供应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于农产品来说,就是“种植什么、养殖什么、加工什么”,是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拉式供应链”。

       从消费经济学的角度,更多的是讲“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引导”“对消费者行为的管理”。但是,由于政府管理上存在许多的问题,如在消费管理方面的许多体制和机制的障碍以及新冠疫情前、中、后,存在许多“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这些政府行为需要进行“需求侧改革”,后来叫作“需求侧管理”,从而通过消费者、市场“反弹琵琶”促进供给侧结构的改革,才能够促进消费需求的实现,从而满足人们消费升级的需要,满足人民“美好+品质”生活需要。

      笔者认为,需求侧改革还可以通过改革促进政府放开一些限制消费购买的行政性规定,从而减少政府行为。需求侧改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恢复消费,促进消费升级:

      一是我国消费要有更大的发展,需要消费升级。这就需要财政政策手段、货币政策手段,还需要相应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相配合;

      二是随着疫情的常态化,许多行政性的限制聚集性消费的措施应逐步解除。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疫情弹性管理,松紧结合;

     三是清理一些新冠疫情前已经有的一些限制消费的行政性措施,如有些城市可以取消限制购车、限制购房、限制购买高端消费品等措施;

     四是在限制一些限制性行政措施的同时,加强消费引导、加强需求管理,提倡和倡导健康、安全性的消费活动,如分餐制、公筷制、“称量”消费、小份菜、光盘行动等新时尚消费。

    五是“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不是“一刀切”地完全放开,而是分阶段、分层次、分范围有条件地放开,是更高水平的放开,也就是加强城市的数字化管理,从而使消费更上一个台阶。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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