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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平:全域全程全面诉源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改革网河北作者:时间:2024-04-01

改革网看河北  近年来,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开展“全域全程全面诉源治理”,加强诉调对接,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现前端化解、实质化解,切实降低万人成讼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全域覆盖 强化诉源治理之基

广平县依托现有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覆盖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执行工作的诉源(执源)治理中心。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联动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合力化解县域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同时,加强乡镇、村(社区)诉源治理规范化建设,做到普遍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保障有力。完善覆盖县镇村组的诉源治理组织网络,推进形式多样的个人、特色调解工作室建设,探索创设更多契合需要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婚姻家事、邻里、房屋宅基地、土地等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法理情相结合,防止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件。

此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该县还鼓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诉源治理组织。针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建立完善咨询专家库,注重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全程贯穿 深化矛盾化解之道

围绕加强诉前引导,广平县在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中提供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指引,增强当事人及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非诉讼纠纷解决意识。县人民法院加强诉前引导,对诉至法院的案件,适宜通过调解解决的,向当事人释明调解的特点优势,引导当事人向属地或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期限一般为20天。

为了及时分流案件。县人民法院对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先行在立案前委派或诉中委托调解。对基层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村(社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就地予以化解。对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注重发挥相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优势,提升专业化解水平。

调解组织收到委派委托调解的案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受理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组织制作调解协议书,督促双方当事人按约履行,并向人民法院反馈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办理调解终结手续,将案件材料退回委派委托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接收案件材料后,及时登记立案或者恢复审理。

全面协同 创新诉源治理之策

广平县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注重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政法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同时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为了强化信息化平台对接,该县建立“总对总”对接机制,确保纠纷案件网上流转顺畅,信息数据互通共享。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依托司法部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平台,开展矛盾纠纷在线咨询、在线分流、在线调解、在线反馈、在线司法确认,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化平台对接汇聚纠纷数据,实现对矛盾风险的动态感知、精准分析,提高预测预警预防风险的能力,为党委、政府科学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形势提供参考依据。

此外,为了加强协作配合,该县委政法委加强统筹协调,人民法院和镇村、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民间纠纷成诉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双向通报机制,定期分析辖区矛盾纠纷特点,共同做好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督导,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王朝星 张小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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