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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来源:改革网河北作者:时间:2023-12-05

改革网看河北 灵寿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不断深化农村(社区)“小微权力”制度改革,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的边界,让“小微权力”成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监督”的清单,为群众办事指明方向,让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加团结、牢固、紧密,为提升村级治理水平、构建乡村振兴保障体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坚持统筹推进

灵寿县每年定期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等会议上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推进情况纳入到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通报和乡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

采取线上推广和线下宣传等方式,提高小微权力清单的知晓率,将学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指南作为乡村干部固定学习、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让“照单办事、依规用权”的意识入耳、入脑、入心。

组织相关县直部门以“集中讲解、示范演示”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监会主任进行培训;组织各乡(镇)对所辖行政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监会成员开展兜底培训;将“小微权力”清单列入各村(社区)书记课堂、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全面提升乡村干部掌握清单、规范执行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流程管理

灵寿县按照市级《农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内容,聚焦“党务管理、重大决策、事务管理、阳光公开和民生服务”等5方面内容,分别确定39项农村“小微权力”事项,24项社区“小微权力”事项,并制定相应法规政策作为参考依据。

对村级组织的权力进行逐类逐项梳理、归纳、审核,形成全县村级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并指导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小微权力”事项清单一览表》。

针对指导目录统一制定农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参考流程图,分别注明事项名称、适用条件、办理程序、监督管理、指导单位和廉政风险点,明确业务股室、联系电话等内容,真正让村民知晓“有事找谁办、怎么办”,确保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坚持透明公开

灵寿县印发《农村“小微权力清单”指导手册》《社区“小微权力清单”指导手册》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统一制发明白卡、明白纸等材料,实现279个行政村、5个城镇社区全覆盖,切实把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基层“微腐败”发生。

“灵寿组工”微信公众号开设农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专栏,让群众通过网络、手机、公开栏等各种途径即时查看,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升小微权力清单普及度。

加强监督治理

灵寿县在各乡(镇)构建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组成的联动监督体系,并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聚焦重点任务,就清单事项在基层运转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印发通报,真正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运用,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督促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对象知晓率,切实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落到实处。

建立长效机制

灵寿县制定《乡镇党委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专项考核办法》《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宣传推广情况作为乡(镇)党委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和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工作“两个专项考核”评分内容,通过压实责任推动乡村两级工作落地落实。

建立基层党建月通报制度,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每月进行通报;结合“两个专项考核”,对全县15个乡(镇)党委、279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半年考核通报、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各级组织推优评先、乡(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灵寿县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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