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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曲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3-08-28

改革网看河北    曲周县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前端发力治“未病”,繁简分流提效能,着力打造内嵌多元解纷、覆盖诉源治理的“大速裁”模式,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2022年以来,诉前分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09件,速裁快审各类民事案件2786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89.54%。2022年度审判质效考核位居全省第十三,营商环境考核位居全省第六位。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来曲调研时,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两点支撑  筑牢机制保障“承重墙”

强化人员支撑,优化组织架构。曲周县坚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遴选政治素质高、司法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青年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两个速裁审判团队,配齐配强速裁团队审判力量。主动融入全县“三调对接”多元解纷大格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县非诉争议解决中心驻法院诉前调解室,与速裁团队无缝对接,提升处置效率。先后成立“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室”“水生态综合治理合议庭”“道交合议庭”“金融巡回法庭”等专业团队和特色法庭,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强化制度支撑,完善运行模式。出台《关于民事速裁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民商事案件三色分流暨繁简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构建纵向延伸至村(社区)、四级网格,横向对接行政职能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群团组织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为“大速裁”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严把三道关卡  配备速裁快审“加速器”

严把繁简分流关,守好速裁快审“入口”。该县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程序分流员,精准识别案件繁简类别,督导网上立案的初审、程序分流和诉调对接工作。探索民商事案件“三色”分流机制,根据当事人调解意愿、案件标的大小、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清晰程度等因素,将涉诉纠纷分为诉前调解的“绿色案件”,“速裁快审”的“黄色案件”和“繁案精审”的“红色案件”,实现矛盾纠纷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通过“线上+线下”诉前分流案件2865件,占全部来诉纠纷的86.3%。

严把程序衔接关,守好流程转换“接口”。“绿色案件”由县非诉争议解决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对乡村两级综治网格排查出的矛盾隐患,由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基层法庭、社会调解组织等,提前介入化解。对信访矛盾,由县非诉争议解决中心、人民法院、社会调解组织等联合化解,避免“访转诉”。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速裁团队出具调解书或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导入诉讼程序,区分“繁案”“简案”依法审理。原告郗某与吕某劳务合同纠纷案被甄别为“绿色案件”,经县非诉争议解决中心驻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速裁团队当天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次日出具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先后出具调解书、司法确认裁定书582份。

严把节点管控关,守好案件质效“出口”。以优化审判流程为抓手,聚焦立案、排期、送达、开庭、调解、裁判、报结七个关键节点,细化节点管控,优化类案审判事务,对同类型、同性质案件集中送达、开庭、裁判,使案件审理平均时长缩短至18.60天,比非速裁案件节约时长约2/3。

简化三个环节  开启公平正义“快车道”

简化送达程序,实现“快”送达。曲周县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通过注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在线接收诉讼文书材料,采用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集约送达模式,实现“一键送达”。同时,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对裁定驳回起诉及案件事实清楚的民事案件,当庭宣判、当庭送达裁判文书。

简化庭审程序,实现“简”审判。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对于案件要素与审理要点相对集中的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类型案件,推行要素式审判,围绕有争议要素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托“冀时调”“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云间”等信息化平台,开展“云调解”“云庭审”800余场,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服务的高效、便捷。

简化文书制作,实现“瘦”文书。探索裁判文书简化改革,对于简单民事案件,确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和案件事实,推广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使原被告输赢皆明,案结事了。近年来先后出具简式裁判文书132份。

曲周县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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