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3-06-08
改革网河北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曲周县坚持党建引领,依托“一委一庭三中心”,整合法院、信访、司法、工会、妇联等部门社会治理功能,线上线下结合,打造诉源治理平台,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施“四个一”工作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促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案件调撤率由之前的16.7%提升至63.4%,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好一本村情帐,畅通基层信息收集渠道。走访村“两委干部”、乡镇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明白人”,摸清村情、人口底数,对每个村起诉、立案案件建立档案,运用综治四级网格,与村委会建立联络平台,为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和开展调解工作奠定基础。在全县342个村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咨询平台,在村公示栏公开法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及时咨询、沟通,引导群众从法治角度理性思考问题,用法律思维和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减少矛盾纠纷产生。
用活一个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强化“一委一庭三中心”功能,对进入法庭的案件首先由员额法官根据案件性质进行甄别分流,将需要乡镇做调解工作的案件回流到乡镇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联合调解,涉事部门配合调解。如,河南疃镇付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死亡,在赔偿问题上,施工方与雇佣者相互推诿,付某亲属向法庭起诉,并多次向当地镇政府反映。法庭受理该案后,邀请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派出所对直接致害人员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司法所为付某近亲属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律师配合法庭进行释法明理,人民调解员负责安抚、劝解,在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理赔,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创新一套流程,提升高频案件调处效率。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对集中、频发案件处置,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案件占基层诉讼案件67%现状,进行专门考察和调研,创新实施“三步调解法”。一是信任调解法。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并用通俗、鼓励性语言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建立信任基础,降低案件处置难度;二是是非导向法。对有错误的一方当事人,法官要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明辨是非曲直,指出其过错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让当事人理解和明白,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并非是判决,促其参与调解;三是借力调解法。以法庭为主体,联合镇村、妇联及相关部门加大对案件的调解力度。以河南疃法庭为例,在婚姻家庭案件中运用“三步调解法”,调撤率达到63.4%,被市妇联评为“维权先进集体”。
找准一个突破点,疑难案件结案率。坚持以人为本,遇到一些生活背景、生长环境、受教育程度情况特殊的当事人,要另辟蹊径,多方施策,达到化解矛盾目的。在实际工作,先后总结出了“冷静处理法”“亲情感化法”“法治教育法”“名人调解法”等特殊的处理方式,收到良好效果。原告郭某与被告靖某原系夫妻,于2015年协议离婚,两人有一对智障儿女,离婚后均由郭某抚养。2021年,郭某以年龄大无力抚养子女为由起诉到法庭,要求被告靖某承担孩子抚养费5万元并变更儿子由被告抚养。开庭当日,被告见到孩子动容落泪,法官抓准时机,用“亲情感化法”,给被告做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在亲情感化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被告各抚养一个子女,抚养费自行承担,案件得以圆满调解。
(曲周县委改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