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河北

当前位置:首页 > 改革网>

唐山市实施信用系统建设工程 构建全链条信用管理

来源:改革网-河北作者:时间:2023-06-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等文件精神,近年来,唐山市积极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组织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和修复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构建闭环式全链条监管机制。

一、推动事前环节信用承诺

深入开展信用承诺制,推动承诺类型全覆盖。落实政务服务承诺制改革,对2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3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开展信用承诺践诺,市行政审批局、人行唐山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诚信教育进企业暨万企“签承诺、亮信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开展“万企签承诺亮信用”和“政务诚信承诺践诺”等主题活动,上传信用网站承诺书162万余条。同时,上线信用承诺管理系统,创新开发“签承诺、亮信用”小程序,实现信用承诺“掌上办”,归集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共383万余条,占市场主体总量的510%。实施信用承诺履约状况在线监管预警,承诺及履约结果记入信用评价,作为实施信用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事中环节分级分类监管

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市县两级梳理监管事项清单和评价企业名录,对全市17.5万家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建立各类分级分类监管制度220余个,领域基本全覆盖;突出信用评价结果有效落地应用,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创新搭建信用评价监管一体化平台,通过智能建模,全市各有关部门通过智慧信用监管平台评价模型自主配置、评价结果自动计算自动分类等功能,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各行业信用评价统一管理,实现信用评价“一网通评”,应用评价结果支撑部门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监管检查结果线上录入反馈,并与信用平台数据实现整合共享应用,构建了“采信、评信、用信”的闭环监管机制。目前通过该平台,率先在审批系统信用服务机构监管、水利系统节约用水信用管理和农业农村系统农业投资项目监管试行,并逐步完善加快推广。

三、规范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

制定措施事项清单。依法建立实施《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失信惩戒措施-事项清单》,对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依法实施联合惩戒;2021年底以来,严格执行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依据清单所列范围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推动市信用平台与部门系统对接共享。为确保各类联合奖惩信息能够及时共享,确保有关部门落实联合奖惩措施,累计投资200余万元用于市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唐山”网站升级建设,为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提供平台支撑,目前唐山市信用平台与省级信用平台以及市级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业务平台实现对接互通,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奖惩工作有效落地。积极推动联合奖惩自动化。通过开发联合奖惩自动化系统,创新部署客户端微门户,将联合奖惩功能嵌入政务服务、公共资源等业务系统流程,在办理业务中自动核查办事主体的信用状况,自动弹出奖惩措施,提示业务人员开展联合奖惩,奖惩案例自动反馈,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信用核查36万余次、产生奖惩案例10240余例。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机制提高修复效率的通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实施“企业信用修复初审一日清”、信用修复月培训、修复结果与上级网站自动同步等措施,将市级信用修复初审时限从国家规定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帮助企业高效开展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企业完成相关修复流程后,及时终止失信信息公示。推动职能部门建立“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在行政处罚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时即启动信用修复告知程序,做好信用修复的咨询解答,截至目前,通过信用网站累计完成修复12570余件,便利度和效率大幅提升。

通过创新搭建全市信用评价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信用承诺、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四大功能模块,不断构建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支撑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有力推动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迈向深入,为打造“信用唐山”良好环境,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保障。


友情链接
欢迎关注改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