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践来源:改革网作者:赵立东时间:2026-08-12
8月11日,深圳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覃伟中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市政府系统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坚定扛起经济大市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全力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奋发有为推动深圳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会议从多个维度对下一步经济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在扩大有效需求方面,要加快实施“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充分挖掘消费潜力,保持外贸发展良好势头;在产业发展方面,要积极抢抓产业发展窗口期,加快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拓展工业良好增长态势,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要全力做好APEC会议服务保障,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会议还就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形成良好发展环境。要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市政府党组会议后,覃伟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修编(2026—2035年)》。
其中,《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的审议备受社会关注。作为超大城市,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巨大,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实现规范化管理,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此前,深圳市已围绕电动自行车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6年2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将限行区分为三级:一级限行区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全天禁止民生行业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三级限行区在学校周边分时段限行。2026年6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此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管理规定(草案)》,标志着深圳电动自行车管理将从分散的政策措施走向系统性的法规制度安排,以法治方式破解超大城市交通治理难题。
作为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和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深圳始终坚持以改革破题、以创新开路。2026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总结推广41条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举措,其中深圳在5个方面共有16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至此,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已有4批累计64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推广。此次市政府党组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彰显了深圳以制度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决心,为全国改革实践提供了鲜活的“深圳样本”。(赵立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