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张晓强时间:2023-11-29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要迎接数字时代,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规划”就“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等做出了全面部署。近年来我国相关法律与政策体制在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50万亿元,居世界第二,占GDP比重达到41.5%。有关机构预测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增至56.7万亿元,占GDP比重达43.5%.借此机会,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谈五点体会。
一、关于数字经济发展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确定了“创新引领、数据赋能、系统推进、公平竞争”等原则,提出了使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7.8%达到10%等重要目标。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如5G、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要发挥我国市场规模大、创新水平
不断提升等优势,大力推进先进数字技术在多领域的产业化大规模应用。例如我国5G基础设施及相关多领域应用的累计投资自2019年至今已达约1万亿元,至今年9月底我国累计建成基站约319万,5G移动电话用户达7.37亿户。但个人用户只是一部分,更大的应用是5G+工业互联网、智能交通等,目前正在积极发展。例如,“5G+工业互联网”建设全面铺开,国内已部署3.2万个服务于工业的5G基站,虚拟专用、混合专用建设并行推进。高质量外网覆盖全国374个地级行政区,连接18万家工业企业,平台连接工业设备总数突破7300万台(套)。“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主要指标第5项是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从14.7%升至45%,正是着眼于这方面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以及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在现代物流、农业等领域同样也有巨大的需求和发展空间,可以大有作为。
二、关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
国家“十四五”规划及“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都提出了“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新步伐”、“提升数字政府服务水平”的要求,这是建设数字强国的必然要求。这两大方向的发展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极为广阔的“用武之地”。世纪疫情以来,我们看到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抗击疫情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在远程医疗、线上教育、养老、智慧城市、市政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等方面都要大力推进。2022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五次会议,他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会议指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
三、发展数字经济必须不断完善基础制度
2022年6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促进数据高效流通,赋能实体经济。会议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中央文件已于2022年12月正式印发,这是我国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文件,确定了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樑八柱。提出了以产权制度为基础、以流通制度为核心、以利益分配制度为导向、以安全制度为保障的顶层框架,对于充分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具有全局性、奠基性、引领性重要作用。
文件提出,要提高数据要素供给数量和质量,在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价值。为此,首先要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文件明确要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配制度,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制度。只有在数据产权确定清淅的条件下,才能有效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和充分利用,才能使数据要素的价值充分释放。在文件的最后一条“稳步推进制度建设”就提出围绕构建数据基础制度,逐步完善数据产权、公共数据授权使用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标准。
四、关于营造良好的数字生态
这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第十八章的标题,提出了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统一,构建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的基本原则。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的要求,要鼓励良性竞争、维护公平有效市场、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等。还要重视的是,数字经济与互联网、数据流通等密不可分,开展国际合作是客观要求。近年来全球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快速发展,但相关国际规则形成滞后,而且存在“美式”、“欧式”、“亚太模式”三足鼎立之势,各方对规则的诉求有一些是共同的,也有一些存在明显分歧。
例如,对贸易便利化数字议题、贸易环境优化数字议题,多国普遍认可,但欧、美在个人信息保护、数字税等议题上存在分歧。
又如,在数据本地化、源代码保护等方面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利益冲突。美国是淡化数据主权、打击他国数据本地化措施。欧盟是强调发展其单一数字市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持保留态度。我国的“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坚持开放发展,推动数据跨境双向有序流动,鼓励国内外企业及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业务合作。至于“源代码保护”则分歧更大。这是因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数据鸿沟”,发展中国家往往要求强制披露源代码,而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为维护自身利益及保持优势地位,均认为源代码是一种商业秘密,应予以保护。
我们要立足国情,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要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企业、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加强协调交流。同时,要借鉴国际经验,以广阔的国际视野,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我们在数字经济等方面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数字经济规则的制定,提高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五、搞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乃至全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期,是依托信息智能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基础设施的加速期。“十四五”规划提出,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集成互联、安全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增强数据感知、传输、存储和运算能力。这涉及5G网络、千兆光纤网络、全面推进IPv6商用部署、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数据中心体系等多方面内容。在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形势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从中央到地方及龙头企业都高度重视。在推进中应注意两点。第一,要健全政策体系。与传统基础设施相比,新型基础设施涵盖范围更广,市场需求变化快、发展环境变化快、支撑技术创新快,需要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通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PPP等多种举措,逐步改变过去过度依赖政府投资的格局。同时,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和政策保障。例如,对大数据中心加强科学布局的指导,避免一哄而起,盲目建设。第二、坚持创新驱动。新型基础设施的发展与科技创新密不可分。例如,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对大数据、5G有重大影响;5G商用网络建设正在进行,而对6G的研发已经积极开展;低轨卫星网近几年快速发展,正在向与5G等形成地空一体的通信网络发展;量子技术的迅速发展对通讯,计算等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定要紧紧把握重点领域科技发展的新动向,超前谋划,及时推进。特别是在美国在高科技领域对我遏制打压力度持续增大的的形势下更要做好工作。2022年美国通过了半导体法案、出台了对我一批机构禁用EDA、禁售先进AI芯片、禁止向在华企业出口14nm光刻机等多项措施,今后还会出台更多打压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关键核心技术买不来,要不来,讨不来,必须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大幅提升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
北京数字经济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数字经济占比全国领先,核心产业占据主导地位。2022年北京数字经济增加值1.73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1.6%,位居全国第一。在人工智能领域,至2022年10月北京拥有人工智能核心企业1048家,占我国此类企业总量的29%;至2023年3月,北京自动驾驶示范区内测试企业19家、入网车辆578辆,累计驾驶里程达1450万公里。本月14日,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进展等事项,要求着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精心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强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我相信,北京市及京津冀协同发力,一定可以为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张晓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