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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年内发出上千份“罚单 ” 信披违规案例居首

来源:证券日报作者:时间:2023-06-15

本报记者 谢若琳

见习记者 毛艺融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生态持续优化,监管层累计对A股上市公司下发上千条处罚信息,剑指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行为。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4日,证监会和沪深北交易所累计对662家A股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发布上千条处罚信息(包含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超过1.08亿元。其中,信息披露违规居首,涉及446份。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李晓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信披严格监管和处罚有利于威慑造假者、内幕交易者、操纵股价者,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建立起透明有序的资本市场秩序,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监管紧盯信披违规

下发446份处罚信息

从违规类型来看,信息披露违规居首,涉及446份,占年内所有处罚信息的43%。处罚金额累计8140万元。

从具体的处罚类型来看,包括警示、记入诚信档案、责令改正、监管关注函、问询函等多种措施。目前,已有31家上市公司因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或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从前述446份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来看,包括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定期报告披露超期限、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或违规、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准确、不合格等。

从实践来看,尽管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情节不一,处罚力度与处罚金额也不同,但其带来的影响牵涉多个方面。在李晓慧看来,因信披违规行为导致公司股票股价下跌,投资者遭受损失,将成为投资者追究法律赔偿责任的导火索。

为何信披违规屡禁不止、信披违规占比高?究其原因,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上市公司法律意识薄弱,试图通过违规信披来粉饰业绩、甚至财务造假来欺骗市场,骗取市场的投资等;另一方面,相关责任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未勤勉履职甚至借此输送利益,导致公司或者相关人员收到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全面注册制下

进一步强化信披监管

为更好适应全面注册制下新的监管形势与实践需求,监管层对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2月1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答记者问时表示,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进一步压实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方信息披露责任。

6月12日,沪深交易所就修订上市公司信披工作评价规则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上交所为更好落实分类监管原则,对D类公司暂停适用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深交所加大了负面清单的否决力度,并且明确蹭热度或夸大热点将予以扣分。

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鼎亮看来,当前司法及监管对违规信披行为已形成完整责任体系,长期以来信披违规违法成本过低的情况得到扭转,“零容忍”立体执法震慑显著增强,市场生态明显好转。除了强化信披违规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也加强了信披违规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卢鼎亮建议,投资者可以利用集体诉讼的方式来对信息披露人违规信披、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害发起民事诉讼,充分维护自身权利。

李晓慧补充说,需要从资本市场属性、上市公司行为、投资者需求、监管加强治理等多方面考虑,尤其是上市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披监管的认识。(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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