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2-09-05
改革网讯 记者岁正阳报道 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国首部电信诈骗方面的专用法。
据了解,该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社会影响恶劣。国家司法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2016年、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继联合出台两个法律指导意见,明确严惩电信诈骗,提出了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此前曾在记者会上就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次审议稿相关热点问题作出回应。他表示,草案三次审议稿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增加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并进一步加大对尚不构成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
杨合庆介绍,2021年10月常委会第31次会议和2022年6月常委会第35次会议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对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共有12,390位公众提出了28,406条意见,主要涉及:建议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群体的帮扶救助制度和措施,完善涉诈资金处置制度,尽量为受害者多挽回财产损失;充实完善宣传教育防范方面的规定,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增加对重点人员的防范宣传,鼓励群众举报奖励等规定。
“经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对上述法律草案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在拟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予以了吸收和体现。”杨合庆说。
杨合庆介绍了草案三审稿的三方面突出亮点:一是侧重前端防范,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并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急用先行,以小切口的专门法律适应当前实践迫切需要;三是对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政法部门的惩治责任、企业的防范责任、公民提高防范意识等作出了全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