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2-01-10
海南将实施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织密社会保障兜底网,着力解决“脱保”“漏保”和保障不精准等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海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系列批示要求,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为切入口,对兜底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疫情防控期间兜底保障工作落实不到位、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督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了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治理。截至2020年10月底,共将2.68万户6.65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进行兜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临时救助3.19万人次,进一步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民政力量。
主要做法
围绕“扩面”,优化政策供给,千方百计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海南省民政厅与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联合印发《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建立以家庭收入、财产和刚性支出为主、家庭消费为辅助指标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指标体系,对参加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申请低保时,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0%扣减就业成本,对收入超标的低保家庭实施6个月的低保渐退期,进一步提升低保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与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满18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特困人员,继续给予救助供养;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扩大到三、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等级为一级肢体残疾人扩大到二级肢体残疾人,同时增加一、二级视力残疾人。通过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效果。
强化“兜底”,开展全面排查,筑牢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海南省民政厅与海南省扶贫办联合出台《海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和扶贫系统平台进行3次数据比对,筛选尚未通过低保或特困兜底的剩余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家无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监测户、建档立卡边缘群众等四类重点对象,指导市县逐户逐人摸底排查,提升兜底保障精准度。同时,建立辐射全省农户的贫困预警、快速救助机制,及时筛查扶贫部门通过入户走访、农户申报、大数据平台数据比对、信访等渠道收集的纳入预警农户信息,在一个月内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救助保障。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在全省各市县建立县、乡、村主动发现救助三级管理网络及工作台账,打通特殊困难群众救助的“最后一公里”。
聚焦“提质”,集中提高特困、临时救助服务水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做到5个100%,即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比例100%、集中供养意愿调查比例100%、照料服务协议签订比例100%、照料服务费发放比例100%、愿意集中供养的对象入住敬老院比例100%。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共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1851万元。全面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乡镇(街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上门探访。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形成县级政府、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多层救助模式。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共实施临时救助7.9万人次,发放救助金5063万元。
突出“便捷”,推动互联网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制定低保办事指南,明确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各环节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形成标准化低保办理流程,并在海南政务服务网上面向社会公布。建立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低保办理模式,将低保对象认定纳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省域范围内实现低保申请线上办理。在琼中、琼海等市县推广社会救助移动端应用,凡是可以网上提交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窗口提供,推广困难群众办理低保一次不跑服务模式。同时,彻底破解低保业务管理与低保系统“两张皮”、线下办理流程与线上记录不一致、线上办理环节缺失、低保系统仅仅单纯记录低保审批结果等问题,实现全省低保办理全环节电子化、全流程“可视化”、全链条“可追溯”。
经验总结
经过近3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海南省民政厅聚焦“精准”,集中整治漏保、错保,确保精准施救。
强化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脱贫攻坚。2016年以来,在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海南省民政厅会同扶贫办等部门对全省农村人口开展了3次以上“两项制度”衔接大排查,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依托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和扶贫开发平台,以“老、病、残”为重点进行数据比对,彻底摸清了工作底数,降低了“漏保”风险。
适时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2016年以来,海南省民政厅提请海南省人民政府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省贫困标准。同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多次启动低收入家庭补贴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完善核对机制提升兜底保障精准度。海南省民政厅与海南省金融局、海南银保监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联合出台《海南省低收入家庭银行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办法》,明确低收入家庭银行业金融资产信息共享范围、信息共享方式、查询程序,信息安全管理等事项,不断完善低收入家庭银行金融资产信息查询机制,将新增人口数据、住房交易等关键数据,纳入核对范围,有力提供了兜底保障的精准度。
注重加大考核力度推进工作落实。在全国率先将救助准确率、动态率、核对率等关键指标纳入市县综合发展考核以及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全省低保家庭核对率达到99.5%,社会救助精准度显著提升。
经过近3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兜底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社会救助便捷化程度明显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每年都会做适当调整,少数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没有及时精准掌握新政策,不能精准领悟、把握和执行政策。二是基层低保工作力量普遍薄弱。困难群众救助具有点多、量大、面广的工作特点,而在力量配备上具有倒三角模式特点,即越到基层人手和经费越少,缺人办事和缺钱办事矛盾还比较突出,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成效。
为织密社会保障兜底网,下一步,海南省民政厅将继续以“精准兜底”为目标,着力解决“脱保”“漏保”和保障不精准等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一是实施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强化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兜底保障力度。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线上信息比对与线下入户核查多种方式,重点锁定“老病残”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都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小康路上一个不少”。
二是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出台《海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形成适应自贸港建设的社会救助服务模式。
(本专栏稿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