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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信用电力”品牌 助力行业稳健发展

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1-11-19

——访中电联电力评价咨询院副院长蔡义清


□本报记者 刘梦雨

2008家企业通过“信用电力”平台申报并取得评价等级,其中AAA级企业1377家占比68.58%;“信用电力”平台归集4882家企业的信用申报数据595,604条,与“信用能源”对接失信联合惩戒信息10,886条;发布八批“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会员单位范围内实施风险预警……一系列数据勾勒出“十三五”期间电力信用建设取得的成效。围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三五”回顾与“十四五”展望,记者近日采访了中电联电力评价咨询院副院长蔡义清。

平台功能日益完善

归集共享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记者: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目前建设情况如何?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改进?

蔡义清:近年来,电力信用建设加快推进,在完善机制、构建平台、深化应用中不断创新探索,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引导,电力企业齐抓共管,协同推进,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信用信息平台以实现更高水平归集信息、更高水平评价主体、更高水平共享信息、更高水平管理数据库、更高水平合作开发为目标,不断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延伸信用服务场景,促进平台实现更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信息归集公示功能、信用承诺功能、奖惩案例归集宣传功能,以及“信易+”服务功能。信用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从根本上提高了信用管理效率,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更加强大的数据支撑。

现阶段,信用信息平台仍存在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机制还不完善,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和相互衔接存在一定程度的壁垒和制约等问题。如何依托“信用电力”“电力征信”平台优势,使信用信息在行业监管程序和手段上与政府主管部门加强互联互通、有效整合,将信用大数据真正用于电力行业各项信用工作中,需重点研究思考。

“十四五”期间,中电联将以“信用电力”平台为载体,建成覆盖所有涉电力领域市场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所有专业领域的信用信息的行业平台,行业信用管理活动及市场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将得到有效记录、完善与整合。随着行业级信用平台的建立,逐步整合涉电力领域信用信息资源,中电联将着力提升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使用力度,畅通政府、行业和企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形成行业信用信息“一张网”。依法依规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通过“信用电力”平台,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黑名单”“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等信用信息同“信用中国”“信用能源”等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按需共享,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健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及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有关信用信息,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为行业持续向稳向好发展提供有力的信用体系支撑和保障。

信用评价逐步精细化

信用标准体系框架亟待构建

记者:信用评价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键一环,也是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中电联在制定评价标准、实施信用评价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蔡义清:完善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是电力行业“十三五”期间开展的重点工作。2018年12月,电力行业开始筹备成立“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的名词术语、符号标识、分类分级等基础标准,以及电力建设、发电、电网、售电、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电力供应商、电能服务机构等类型企业的基础和通用类、信息和系统类、信用技术类、信用管理类四方面的专业标准制修订工作。2020年9月,信用评价标委会正式成立。

截至2021年10底,通过“信用电力”平台申报并取得评价等级的企业共2008家,行业信用评价覆盖面不断扩大,企业信用水平不断提高。其中各等级数量及占比情况分别为:AAA级1377家(68.58%)、AAA-级297家(14.79%)、AA+级155家(7.72%)、AA级127家(6.32%)、AA-级28家(1.39%)、A+级11家(0.55%)、A级10家(0.50%)。尽管如此,参与行业信用评价的企业数量相较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总体体量,仍然处于较少水平。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信应用机制不健全是阻碍参评企业数量提升的重要因素。需要在采信机制方面制定相应政策,有效深化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交易各个环节的采信应用,使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逐步达到全覆盖,并通过行业信用评价对企业信用进行常态化管理,将信用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在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工作中。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举措。2018年4月,中电联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作为试点机构共同开展涉电力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按照“市场信用评级+公共诚信补充评价”的工作思路,在电力行业原有信用评级基础上,升级完善具有鲜明行业特色、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

下一步,信用评价标委会将以制定覆盖涉电力领域供应链上下游的信用管理标准体系为目标,系统化推进领域内信用标准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及人才优势,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新理论、新趋势和新规律及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同时考虑领域内不同专业的个性化应用要求,构建符合社会及行业发展需要的信用标准体系框架,指导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服务持续发力

惩戒修复闭环管理成效初显

记者: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为引导涉电力领域各方主体形成守信意识,中电联在建立信用约束机制采取了哪些措施?对于下一个五年创新开展信用服务有何规划?

蔡义清:截至目前,中电联针对涉电力领域失信行为的高发区域,先后3批面向发电、电网与电力建设领域征集失信行为信息,共归集2543条失信行为信息,向1399家涉电力市场主体下发了《涉电力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确认函》,进行失信行为确认。已累计在会员单位内部进行通告发布1批130家失信联合惩戒名单、8批762家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每一次都在行业内引发较大影响,会员单位在物资采购与招投标中对相关企业予以重点关注。同时,确认相关企业履行信用修复程序后,相继审查确认10批15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实际上,在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工作的闭环管理逐步发挥作用背后,是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实施。2018年2月,中电联制定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电力行业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附件同时发布,电力行业成为第一个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行业联合惩戒管理制度并以国家政策文件配套附件正式发布的行业,政府、行业共同参与的电力行业失信联合惩戒配套制度体系加快形成。2019年研究出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涉电力领域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相比已经建立的“失信联合惩戒”体制机制,“守信联合激励”机制相对欠缺,在加强政府、行业和企业间的激励力度,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实施有效的联合激励措施、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方面,需要守信联合激励政策的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开展信用服务,积极推进“信易+”产品落地。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和消费金融的日趋成熟,区块链与供应链概念热度骤升,信用经济已渗透至各行各业,既为行业信用发展创造了新机遇,也带来了极大挑战。以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为对象的行业征信系统——“电力征信”平台基本建成,通过开展信用数据分析与挖掘服务,积极开展涉电力领域供应链金融服务。推荐电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AA(含)级以上企业名单给相关金融服务机构,积极推进“信易+”产品落地。电力行业将积极响应社会发展要求,持续推进电力产业链数据资源整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合作,将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电力市场违规交易信息、拖欠电费信息、违约违规用电等数据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中,列入失信名单,积极推进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行业信用服务产品及应用场景开发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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