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1-10-22
□中国改革报记者 何玲
10月19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开具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合格证,并对其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对列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的食用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绿色、有机、原生态等农产品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如何鉴别农产品是否真正符合“标签”?近年来,浙江、江苏、山东、安徽、四川等地方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信息化为依托,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强对生产主体的管理,构建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追溯”新模式。
“合格证就是承诺书”
每个摊位前都整齐、醒目地标注着蔬菜、肉、禽、蛋、水果等农产品的名称、价格,同时还贴着一张合格证……在四川简阳市一农贸市场,“一物一价”,让消费者直观、便捷地购买农产品。买菜的居民李阿姨对干净简明的环境连连称赞:“每个摊位的菜价一目了然,我直接可以‘货比三家’!”
在李阿姨采购的西蓝花摊位前,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吸引了记者的注意:我承诺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不使用禁限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除了承诺,食用农产品产地、重量、合格证编号等信息都非常清晰。
“合格证在工业领域里比较常见,作为一种质量标识,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借鉴工业产品的理念,来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简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万丽介绍说,生产经营者从产地第一次进入市场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市场经营者查验留存,监管部门监管核查。通过这个机制倒逼生产主体、收购主体从“产出来”一侧加强质量安全内部控制和诚信自律,生产出更多安全、合格的农产品。同时,也可以让问题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查。
数据显示,自2020年简阳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来,已覆盖全部705家农业生产主体,共计开具合格证125万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总量达到33万吨。
在安徽省太湖县,农产品不仅有合格证,还有属于自己“信用档案”。近年来,太湖县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系统。目前,共已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万余张,建立重点规模生产单位及农资经营单位信用档案254个,稳步推进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农产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产出来是基础。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诚信意识,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非常重要。”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石模介绍,全县1662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农资经营单位已纳入动态监管名录。同时,县乡两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查巡查,规范合格证开具,对冒名开具、虚假合格的,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单”,以逐步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上‘链’安全有保障”
走进浙江省建德市三都城乡会客厅,一块两米多高的电子屏幕里,数字在不停地“跳动”,涵盖了生产主体“三品一标”认证情况、合格证情况、日常巡查情况以及监测情况。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余红伟介绍,所有的数据支撑都来源于一个叫作“2+1”的数字监管模式,即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质量监管系统以及“数字农安”App,监管数据将通过平台实时发送给生产主体以及监管者。为方便日常使用,监管人员和生产主体只需轻点手机内的“数字农安”App,就能了解信用详情。
建德市是杭州开展“数字农安”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利用数字赋能,结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和农企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础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电子化的信用档案。
“一共设置了9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50个具体评分标准,实时反映生产主体的动态生产经营情况。同时,设计评价系统具有自主分析功能,将生产主体的每个信用评价具体分值情况、在全市以及辖区内的排名情况形成图形,发送给各级监管人员和主体。”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信息化让农产品的追溯和监管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记者梳理发现,目前不少地方联合互联网平台,依托区块链技术,为农产品溯源、监管上了“安全锁”
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该区农科局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提出了利用互联网+质量监管的创新思维,打造将物联网、质量安全追溯、大数据、供应链金融、农牧产品全场景销售(020)等多维度、多场景融合的综合性互联监管与服务平台——玉泉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
“该平台于2019年12月开始项目研发,目前已完成需求调研、平台功能研发、平台功能测试、终端适配、企业电商签约及生产数据接入等工作,接入监管企业近百家,监管种养殖面积数万亩,农畜产品主动粘贴追溯标签销售记录约两千条。”玉泉区农牧科技局办公室主任刘宾介绍说。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文生认为,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农产品“上链”有助于打破农产品监管中存在的数据孤岛、供应链数据断裂等问题,对于推动农产品生产数字化、标准化,健全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农安信用更‘有用’”
前不久,山东寿光发布了农药经营领域信用评级结果:信用等级A级经营主体332家,B级经营主体498家,C级经营主体664家,D级经营主体166家。
“对A级经营主体,实行‘非请勿扰’诚信管理制度,并从中择优选出‘百佳农药经营门店’进行表彰;对B级经营主体,每年除进行一次针对性问题检查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抽检;对C级经营主体,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每季度进行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进行农资抽检和行政检查,依法依规处罚违法失信行为;对D级经营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取缔部分整改不合格和一年内累计接受3次行政处罚的失信农药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寿光县农业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注意到,2020年6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提出,对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等农业市场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市场主体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划分从高到低分为A+、A、B、C、C-、D、D-七级,依据其信用等级分为诚信守法(A+级、A级)、轻微失信(B级)、一般失信(C级、C-级)、严重失信(D级、D-级)四类。A+级主体纳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红名单,D-级主体纳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黑名单。
为不断提升守信主体的获得感,寿光市依托寿光农村商业银行推出的“信e农资贷”,信用等级为A级的332家经营主体享受到了信用额度提高至50万和利率降低50个基点的实惠。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与金融服务相结合,为生产经营主体有效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让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更“有用”。2021年3月,湖州市农业农村局与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合作,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确保农业生产主体凭借良好信用等级享受贷款利率、额度等方面优惠。截至目前,湖州已对182家信用评价良好的经营主体执行贷款利率优惠10%~15%,涉及金额7654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将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融入产业发展,通过拓宽服务渠道上做“加法”,积极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环境,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信用监管格局,实现产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