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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重型货车驾驶人员的一封信

来源:改革网作者:时间:2025-11-24

各位从业者朋友们:


你们好!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重型燃油燃气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七成以上,车辆达标排放是为改善大气质量、守护共同家园做贡献。结合日常工作场景,我们梳理了重型货车常见的违法行为,这些既是法律法规的红线,也是职业操守的底线:


1.OBD造假:通过屏蔽或刷写篡改程序,使OBD(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在尾气处理系统或发动机系统出现故障时,不发出报警信号,从而逃避执法监管。


2.改装或破坏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切割三元催化装置,擅自改装或闲置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如柴油颗粒捕集器(DPF)和催化还原系统(SCR),以减少尿素使用,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


3.使用作弊装置:使用尿素作弊装置,或者使用水替代尿素,以规避尾气处理系统的正常工作。


4.传感器改动:拔出、损坏、断裂、垫高或加作弊设施改动背压、温度、氮氧化物(NOx)传感器及压差传感器和氧传感器,以干扰排放监测系统的准确性。


5.机动车超标排放: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


朋友们,希望你们以敬畏之心对待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用实际行动守护环境底线,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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