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河北作者:时间:2024-12-05
今年以来,灵寿县紧盯产业、就业“两个关键”,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见实效。2024年度统计周期,前三季度(2023年10月—2024年6月)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2073元,同比增长14.83%。
坚持把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重点关注对象。逐户分析全县脱贫人口收入情况,锁定收入后20%和收入下降的脱贫群众,并结合每户实际,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措施,实行专人包联、跟踪问效。同时,充分利用乡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防贫网格员等4支队伍,紧盯9类重点人群,开展动态排查,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纳入监测对象。
坚持将兴产业作为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根本之策。明确“一带、三区、多基点”布局,打造现代农业园区12个,增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个、“一村一品”产业村4个、“两品一标”农产品31个。并通过135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所有脱贫人口嵌入产业链条,畅通农产品购销渠道,实现帮扶产业多重覆盖。完善科技服务,建立27个特派员工作站,组建农业“科技特派团”,培养350名高素质农民,实现科技创新要素与乡村产业“零距离”对接。
坚持将稳就业作为脱贫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举办脱贫劳动力培训班30余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7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2.4万余个,帮助农村劳动力3600余人转移就业,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0余人。依托“灵寿文旅新农人”市级劳务品牌,带动就业2600余人。
坚持把激发内生动力作为脱贫群众致富增收的关键之举。出台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若干措施,制定自主发展产业、务工就业和联农带农市场经营主体等3个专项工作方案。按时发放产业奖补、就业奖补、一次性交通补助、市场经营主体奖补等,做到应发尽发。出收益向低收入人口倾斜,发放帮扶资金860余万元,带动6800余户脱贫群众增收,并实行二次差异化分配,为无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发放补贴,保障脱贫群众稳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