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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免罚事项达360项

来源:改革网河北作者:时间:2024-11-20

改革网河北讯  11月20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司法厅创新推出涉企执法检查的“入企扫码”制度,打造“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执法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省免罚事项达360项。

针对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执法扰企问题,今年以来,河北省司法厅指导邢台市探索建立了“入企扫码”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之前,都要使用手机执法APP扫描被检查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向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云备案",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行政执法检查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今年5月,邢台市行政执法“入企扫码”举措入选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彭敬捷介绍,“入企扫码”操作简便快捷、不给企业增加负担,同时强化了对行政执法检查的实时监督,提高了执法公示工作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检查流程。目前河北省司法厅已经对该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并着手开发省级涉企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平台,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推广使用。

此外,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河北省司法厅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统筹组织省直执法部门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包含“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两种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截至目前,河北省级32个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实施免罚事项360项,4个行政执法机制定实施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9项。

彭敬捷表示,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实质是优化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并非放松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实施“轻微不罚”,必须同时符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三个要件,缺一不可。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同一空间、同一领域或者同一领域中同一种类违法行为范围内,第一次被发现有该违法行为可视为“初次”。

张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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