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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农地入市”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河北自然资源作者:时间:2024-09-30

2023年3月,霸州市入选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试点获批以来,该市抢抓机遇,把试点改革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探索建立了涵盖“入市申请、乡镇审核、方案编制、民主决策、入市交易、缴纳价款、不动产登记”的“全流程”入市链条。2023年12月,首批3宗、391.05亩集体工业用地成功入市,为村集体增收4091万元,政府收益1753万元。2024年6月,再次完成4宗、39.98亩土地入市交易,为壮大集体经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夯实组织领导“硬支撑”

领导带头促落实,霸州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手,围绕“谁实施入市、什么地可以入市、怎么入市、收益怎么分配”四个核心问题,多次召开专题研究讨论,为试点改革工作把关定向。

为加强部门协同,成立工作专班,抽调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单位业务骨干,全面落实人员、经费、场所,开展集中办公。建立了研究会商、协调联络和督促指导等工作机制,凝聚起强大工作合力。

此外,还建立了“1+3”制度体系,“1”即→《霸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明确了入市范围、入市方式、入市程序和交易规则等。“3”即→《霸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管理暂行规定》《霸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暂行规定》《霸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暂行规定》,为依法依规、审慎稳妥推动改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打好试点改革“组合拳”

抢抓廊坊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国家试点契机,霸州市对闲置、投资强度低、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用地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五自四改三升级”的低效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实施机制,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辟了新路径。

“五自”即在充分尊重农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的所有权地位的前提下,采用“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动农民按照“自主测算、自主搬迁、自主建设、自主招商、自主管理”的“五自”原则推进片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改”即针对现状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杂乱为有序,改无证为产权,改破房为社区,改分割为融合”的四项具体措施,让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工作落地有抓手、有方向。

“三升级”即聚焦建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的产业发展总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出“升级基础设施、升级产业体系、升级资产价值”的三项任务,持续提升改革成效。

通过多试点协同发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低效集体建设用地10644亩。涉及8个村街1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拟于今年四季度入市交易,进一步激活了农村土地资源要素。

打好服务发展“主动仗”

为有效破解受灾企业用地难题,霸州市完善土地政策“工具包”,出台实施了《霸州市蓄滞洪区受灾企业帮扶八条措施》,研究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蓄滞洪区受灾企业”帮扶模式。首批入市的3宗、391.05亩集体建设用地原为村集体废弃砖厂,入市后建设康仙庄产业园,计划建设3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安置受灾企业40家,并通过厂房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解决了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近期入市的4宗、39.98亩土地原为闲置多年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用于食品加工、金属加工,有力支持了乡村产业发展。

为满足企业需求,该市主动服务,将试点改革同服务企业相结合,组建市企业服务中心,深入村街、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全面了解集体入市意愿和企业需求,强化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制定入市操作流程和示范文本,明确入市环节操作要点,组织乡(镇)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开展专题培训和研讨交流,并选取“两委”班子强、入市意愿强的村集体先行先试,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稳步推动入市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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