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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邑:多管齐下 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来源:石家庄改革作者:时间:2024-04-18

近年来,高邑县深入践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理念,以实施耕地保护、盘活存量用地、盘活低效工业用地、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强化批后监管为抓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科学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形成了县域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同发展、共进步新格局。2023年1月,该县荣获国家级“节约集约示范县”称号。

高位推动 夯实保耕稳粮安全根基

高邑县全面构建耕地保护新格局,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严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牢守耕地保护红线。

党政同责抓落实。成立了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田长制”责任制度,将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列为第一责任人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全面激发各级干部严守耕地红线的行动力、执行力。

突出重点抓统筹。强化“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一张图”规划实施到底、“一体化”管理全域发动,大力推进土地整理、灌溉排水、田路建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占多少、补多少”原则,近5年内共实施64个“占补平衡”项目,净增耕地183.2公顷。

协同推进抓执法。构建属地管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无缝对接、全程一体化保护的工作机制,形成耕地保护强大合力,通过卫片、航拍、无人机等形式,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特别是拆除了北陈庄、西韩庄、谷兴庄3个废弃砖瓦窑,完成窑体拆除3567.9立方米、土地平整4178立方米、客土覆盖25430.8立方米。耕地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共完成基本农田补划1400亩,新增耕地面积3212.4亩。

规划引领 指导重点项目土地利用

高邑县将节约集约原则贯穿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中,严格制定、落实规划制度,分类施策,指导各类建设项目在规划区域内进行用地审批和动工建设。

控制重点项目科学布局拓展城镇开发边界。坚持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不断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截至目前,重点完成了陆港9.26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成果,新争取建设用地规模8.55平方公里,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到32.02平方公里,进一步拉开了城市发展框架,为未来15年城市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引导重点项目科学选址和合理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基本原则,高标准制定陆港“一核、一轴、三区”发展规划,并围绕生产、生活协同发展的功能聚集轴线,布局了陆港核心区、临港产业区和产城融合区“三区联动”的三大功能组团,使各项目科学布局、融合发展。

推动重点项目科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在轻工产业小镇土地利用方面,引导推动标准化厂房建设,通过一系列内部挖潜、盘活存量、置换等方式,对原有低效厂房进行改造,建成20栋多层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达27.8万平方米,提高了容积率,破解了重点项目用地瓶颈,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城市环境品质和土地资源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盘活低效 强化土地节约利用监管

该县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做出评估,把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作为土地开发利用的重点。

抓源头,对项目方案进行严格控制。强调整体规划、整体开发的原则,从项目设计方案阶段开始介入,在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对土地利用情况做出评价,审核其是否符合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对总体设计中容积率过低的、建筑密度过小的、用地指标偏大的,提出修改方案或建议。

控方向,对建设用地进行全程监督。实行最严格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控制指标核定用地面积,可利用存量土地的绝不用增量土地,能对原有土地深度开发利用的,不另提供其它土地。将陆港内原水泥厂、磷肥厂、毛纺厂等990.31亩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整合、低效地整治方式进行重新盘活利用,大量减少了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压力,土地利用率得到全面提高。

严末端,对闲置土地进行综合整治。统筹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立足内涵挖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浓缩”原有用地,挤出“水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最大限度优化用地效益,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该县处置批而未供面积49.438公顷,任务完成比例149.44%。

创新机制 打造集约土地高邑品牌

积极探索管理推进、宣传发动、政府服务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通堵点难点,凝聚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广泛共识。

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制定了《高邑县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县陆港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密切联动,高效推进,为后续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通过在广场、主干道等公共场所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张贴标语,电视台播放宣传片、手机短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积极提倡“不求最大,但求最好”、“不求量多,但求质高”的集约用地观念,普及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知识,共发放土地宣传资料2万余份,中央、省、市媒体刊发各类信息80余篇。

优化审批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强化审批、土地、政策等要素保障,全程整合申报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大力推进交地即交证、“多测合一”、“一窗通办”等改革措施,帮助企业纾困减负直至投产达效。2023年全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1932件,查询2401宗,做到土地不动产权证和“规划两证”同步申报、同步领证,中远海运等诸多项目实现“四证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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