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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重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来源:作者:时间:2023-03-07

重庆代表团提交全团建议 ,呼吁从治理体系、技术创新、协同发展、数据价值、基础设施方面给予支持

本报记者 王明高

雷茂盛


3月5日,重庆代表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全团建议——《关于推动重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建议》,呼吁从治理体系、技术创新、协同发展、数据价值、基础设施等五个方面,构建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新型生产关系,进一步释放数字生产力,加快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先行先试 多项领跑  

据统计,近三年来,重庆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2021年数字经济增加值为7581.12亿元,2022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预计达2200亿元。20192021年全市数字经济增速均超过15%,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

代表们一致认为,在制度和政策供给方面,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要素价值加速释放。成立西部数据交易中心,设立我国首家数字经济人才市场,获批建立“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首创以信用为基础的“山城有信”平台,上线“信易贷·渝惠融”平台,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获国务院表扬通报。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芯屏端核网”加速补链成群,网络安全产业加速布局。获批国内首个跨省域国家级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园区、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创建重庆市智能产业密码应用示范与科技创新基地、重庆市网络安全软件供应链安全检测中心。数字经济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实施“满天星”行动计划,成功创建5个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市软件业务收入规模将达5000亿元。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重庆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达4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位居西部地区第一、全国第七,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数量位于全国前列。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已有15个布局重庆成功争取工信部将重庆纳入全国首批4个工业设计特色类师范城市之一,2022年全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31.1%。

在新型基础设施方面,全市累计建成7万余个5G基站,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超19个,保持西部第一,成为全国首批5G规模组网试点城市。获批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全力三大起步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重庆)接入西部9省、二级节点34个,集聚忽米网、广域铭岛等国家级“双跨”平台。超瞬态实验装置、长江上游种质创制科学装置、长江模拟器等科技基础设施启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总体方案》。

在开放合作方面,成立300亿规模的首支双城经济圈发展基金,实现川渝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政务数据跨省份共享、“兴川贷”“渝快融”普惠金融服务在川渝落地,截至2022年12月底“川渝通办”累计办件量(含查询访问类)超过1300万件次。成功举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产业论坛,连续举办五届智博会。

在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大力支持超瞬态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建设,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千余项,3D结构光人脸识别技术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精密时栅位移测量技术获得国际领先原创性成果。建设数字经济领域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近160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科技计划重点项目300余项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培育市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32家。

在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方面, “渝快办”平台获国务院通报表扬,用户超过2400万,累计办件量2.4亿件。 “愉客行”“愉约出行”等公众出行服务平台年均服务超6000万人次。“智慧医院”44家,远程医疗服务覆盖率90%以上。汇聚中小学教学资源近4000万条、职业教育课程资源1200余门、高等教育课程资源5900余门。

加快立法 促进协同

针对数字经济发展存在法律法规制度保障不足;关键领域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间数字鸿沟仍未有效弥合;数据资源价值潜力仍未充分释放四个方面的不足,代表们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是支持重庆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法治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领域立法步伐,从全国层面推动数字经济、电信立法工作,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和治理体系,不断优化数字经济法治环境。鼓励地方开展数字经济立法探索,支持重庆等地加快开展数字经济立法调研工作,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建立网络安全和数据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完善数字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自立自强离不开数字技术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的完善是创新驱动发展、重塑发展优势的核心环节,亟需建立科学的创新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资源转化能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在全国层面健全技术创新容错机制,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的创新政策环境。在全国层面健全创新投入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税收、财政扶持等政策引导作用,引导创新主体加大创新投入,强化创新激励。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创新特点,分别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加大中试基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是促进区域数字经济协同发展。坚持“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打造区域协调和优势互补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出台数字产业梯度转移政策,通过产业链布局、重大项目调度,加强区域间产业协作,合理分配产业资源,推动中西部地区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东中西部地区企业共建产业联盟,打破行政壁垒与区域分割,支持企业开展跨行政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相互参股,对入驻西部的数字经济企业叠加享受西部大开发与高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西部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创新资源支持力度,支持重庆建设国家先进感知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西部优势高校院所和企业牵头建设数字经济技术及产业创新平台。

四是充分释放数据资源价值。以数据采集、数据确权、数据标注、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流转、数据保护等为重点,加速推进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切实增强数据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中的关键要素作用。建议国家层面加快研究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易管理制度,支持重庆等地方参与制度建设研究和改革试点,支持重庆深入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优化完善数据标准规范,加快推动数据开放、数据安全、数据治理、行业应用、质量评级等标准建设,鼓励相关标准规范试点示范和应用推广,支持基础较好的省市参与大数据领域国际规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五是支持重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面向需求、面向应用导向,支持重庆有序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基础条件。将具有公益性且有一定收益的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作为专项债的支持重点,支持重庆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专项设立,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建设上对电力供应、能耗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加强示范推广,支持重庆建设“千兆城市”,支持重庆工业园区开展“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积极参与国家“东数西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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