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当前位置:首页 > 区域协作 > 公检法司

严执法、促赔偿、强联动,青海省筑牢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作者:刘亚婷 张紫越时间:2026-08-17

8月17日,“法典护航三江之源”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青海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落地施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监察专员殷雅琪就青海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运行作介绍。

殷雅琪表示,青海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以刚性执法守住生态底线。一是聚焦重点区域实施专项管控。二是创新高原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三是从严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四是保持惩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2025年,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少入企执法频次、处罚案件同比减少60%的大背景下,查处违法企业166家,行政处罚125件,罚款1981.82万余元,查封扣押7件,移送行政拘留8件,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5件(同比增长15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破解“污染者担责、受损生态修复”难题。一是持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在全国率先修订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将损害赔偿工作明确列入自然资源、林草、水利、农业农村等14个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二是案件办理质效稳步提升。截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34件,2025年度办理105件,同比增幅48%;涉案鉴定赔偿总金额突破103亿元,百万元级重大案件近40件。三是协同治理格局不断夯实。2025年各部门单独牵头办理案件61件,同比增长69%,其中30余起案件是通过多部门联合磋商办理。

府院、府检联动机制高效运转,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打通治理堵点。一是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共享机制。二是联合开展办案协作。连续五年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监测数据造假等专项行动,连续两年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联合发布典型案例30起。三是联合普法强化震慑。联合青海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作为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同时,会同青海省法院、青海省检察院和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暨送法入企专项活动。(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刘亚婷、张紫越报道)

友情链接
欢迎关注改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