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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谢海森 李增平时间:2026-07-03

“大通县先后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等称号,创成6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2个集体和52名个人荣获全国及省市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称号。”7月2日,青海省召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会上,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雷振刚如是说。

长期以来,大通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殷殷嘱托,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从严落实“一把手工程”“双组长”和“两个纳入”机制,创新“党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N”模式,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民宗)牵头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实,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持续稳固。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出台,为大通县推进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法治遵循。”雷振刚表示,大通县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六部单行条例作为治理民族事务的重要抓手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过程,依托入选国家民委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全国试点项目优势,总结推广“1236”特色工作法,深化平安大通建设,民族工作从“常态化创建”向“法治化提质”转型升级。

全域宣教浸润人心,推动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大通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健全分层分类、常态长效学习机制,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学习、思政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以及普法重点内容。组建宣讲队伍、建设教育阵地、开展系列活动、传承传统文化,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参与度、知晓率、覆盖面,不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思想认同转化为发展动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更加繁荣。大通县书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崭新篇章。“引大济湟”工程全面投运,全省重要水源涵养地功能愈发凸显;高原冷凉蔬菜黄金种植区越建越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远销粤港澳;绿铝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越走越稳,工业强县根基日益稳固;高原避暑康养发展路径越拓越广,山水大通文旅名片越擦越亮,各族群众共建共有家园、共享发展成果。

今年,恰逢大通县成立四十周年。作为西宁市辖唯一的自治县,大通县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深度融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县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团结之花在北川大地常开长盛。(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谢海森  刘亚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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