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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生根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改革网 作者:谢海森 李增平时间:2026-07-03

7月2日,青海省召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会上,青海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成芳,重点介绍青海省学习宣传、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马成芳表示,青海省统战、民宗部门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贯彻实施的主责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等5部委要求,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开展全省统战民宗系统专题培训,组建由45名专家教授组成的宣讲团,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推进之中。

在学习宣传上,青海省实行分层分类、精准靶向的学习宣传模式,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九五”普法及法治宣传“十进”工作,实现城乡全域全员覆盖;同步融入四类教育体系,列为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组建省、市两级双语宣讲队伍分层开展宣讲。依托各级研究基地与高校科研平台,通过课题研究、史料编撰深化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培育专业智库人才夯实智力支撑,并面向干部、学生、农牧民、宗教人士、民营企业从业者等群体定制专属普法内容,围绕共同体建设、权益保障、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等重点精准解读,有效凝聚全社会学法用法共识。

马成芳介绍,在贯彻落实上,青海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在实现“五个新跃升”上下功夫,打造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青海样板。

着力在健全完善示范省建设体制机制上实现新跃升。健全完善民宗委委员制,丰富“铸牢十进”活动载体内涵,持续完善创建工作奖励激励机制,高标准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

着力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实现新跃升。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出台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深化“铸牢”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常态长效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五史”“五观”宣传教育活动。

着力在促进各民族“三交”实践路径上实现新跃升。纵深推进“三交”三项计划、十项行动,完善包容性、友好型城市民族工作政策体系,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机制。

着力在推动各民族实现共同富裕上实现新跃升。全面落实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重大要求,紧扣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用活用好差异化扶持、区域协作政策,编制实施“十五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培育时代文明新风,办好群众身边关键小事。

着力在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制体系上实现新跃升。加快《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工作,统筹各自治地方配套法规“立改废释”,构建国家法律统领、省级条例主干、自治法规支撑的民族法治体系;将法治精神融入村规民约、寺规僧约等基层自治规范,健全风险研判、矛盾化解机制,以完备法治护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发展改革报·改革网 谢海森 李增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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