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张勰 杨丽 咸文婷时间:2026-07-01
健康中国战略将人民健康置于优先发展的制度框架之中,残疾人康复服务随之成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辅助器具直接关系残疾人日常行动能力和家庭照护负担,其保障水平影响农村残疾人参与家庭生活、社会交往和公共服务获取的实际能力。农村地区居住空间分散,残疾人康复支持更多依托基层治理体系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协同运行,辅助器具供给因此需纳入县乡村三级服务结构。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逐步从基本生活救助延伸到健康维护和能力支持,辅助器具保障也由器具发放转向需求识别、专业适配和费用补助相衔接的制度安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由此可见,农村残疾人辅助器具保障已成为健康公平落实的重要支点,其制度建设需要在政策目标、服务流程和补贴机制之间形成稳定衔接。
1 健康中国战略下农村辅助器具保障依据
1.1 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政策定位
健康中国战略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体现了健康公平在特殊群体保障中的制度要求。残疾人康复服务涵盖医疗干预、功能恢复与生活支持等多个方面,其政策定位在于通过持续性服务改善残疾人身体功能、生活能力和社会参与条件,使健康支持从疾病治疗延伸到功能恢复和生活质量提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明确提出,国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并按照规定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这一规定表明,残疾人康复服务已经从家庭自助安排转向国家制度供给,辅助器具配置也成为基本康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康复服务的政策定位还需要体现基层可及性,使残疾人能够依托县乡村服务体系获得评估、适配和费用支持。因此,残疾人康复服务在健康中国战略中承担着保障基本健康权益、改善生活能力和支撑基层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政策功能。
1.2 农村辅助器具需求的现实基础
农村辅助器具需求的现实基础,源于残疾人居家生活对功能支持的持续依赖。农村生活以家庭空间为主要依托,村庄出行、家务活动和日常照料共同影响残疾人的器具使用需求。在这一生活结构中,肢体残疾人需借助移动辅助器具维持基本行动,听力言语残疾人需依靠信息辅助设备完成交流,重度残疾人则更依赖护理类器具维持稳定照护。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失能状态同残疾状况相互交织,辅助器具在居家生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同时,家庭照护能力也会影响需求强度,器具使用能够减少照护过程中的体力消耗,使残疾人生活支持从单纯依赖家庭人力转向器具辅助下的功能维持。这表明,农村辅助器具需求是在残疾人身体功能状态、家庭照护条件与农村生活空间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呈现出贴近日常生活的基础性特征。
1.3 辅助器具补贴的民生保障价值
辅助器具补贴的民生保障价值,集中体现在农村残疾人家庭康复成本的合理分担。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稳定性相对有限,辅助器具购置、调试、维修和更新会持续影响家庭支出结构。补贴政策通过财政资金介入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使个体康复需求获得制度化支付支持,从而增强家庭面对长期照护支出的承受能力。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完善适配服务网络。这一要求说明,辅助器具补贴的价值并不止于费用减免,还体现为基本康复服务向农村家庭的稳定延伸。对于农村残疾人而言,适配后的辅助器具能够改善日常行动条件,提升其参与家庭事务和村庄生活的能力,家庭照料过程也能因器具介入而降低长期支出和体力消耗。这一制度安排使康复需求逐步融入民生保障体系,并在农村家庭生活中形成较为稳定的健康支持。
2 农村地区辅助器具保障运行体系
2.1 基层需求筛查机制建设
村级组织在入户联系中掌握残疾人居住条件和器具使用状况,乡镇残联据此核验残疾人身份及其政策享有情况,基层卫生机构再结合康复档案判断功能状态和适配方向。相关信息汇总到县级残联后,应形成辅助器具需求台账,并将家庭照护能力、既有器具状态和后续维护需要作为登记内容。对于行动受限或长期卧床人员,工作人员可通过上门筛查完成信息采集,使需求识别贴近真实生活场景。台账建立后,还需按照年度周期进行复核,将新发生的适配需求、器具更换情况和维修记录同步更新。基层筛查还应衔接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使服务对象认定具有较完整的民生数据基础,并减少后续申报环节中的重复核验。通过这一流程,基层需求筛查能够把分散的个人诉求转化为清晰的服务依据,为县域适配和补贴认定提供稳定支撑。
2.2 县域适配服务流程完善
县级残联接收基层筛查信息后,可组织康复机构开展现场评估,先判断残疾人的功能状态,再结合居家活动范围和照护方式确定器具配置方向,使适配服务建立在真实使用场景之上。评估结果形成后,服务人员依据基本型辅助器具目录提出适配方案,并根据使用者身体条件、安全支撑需要和长期使用便利性完成产品选型。器具完成配置并交付使用时,应在家庭或服务站点开展调试训练,使使用者逐步掌握基本操作方法,家庭照护者同步了解清洁保养、简单故障识别和安全使用要求。对于假肢等专业性较强的器具,县域服务机构还应保存调试参数和适应记录,将初次配置情况转化为后续复查依据。服务完成后,适配结果应回填需求台账,并按照使用周期开展回访,持续记录器具使用状态、维护情况和功能变化。通过这一连续安排,补贴资金能够从费用支持转化为稳定的康复服务成效,辅助器具保障也能在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衔接之中形成较为完整的服务闭环。
2.3 多元资金支付体系衔接
县级残联依据需求台账核定器具配置费用后,可将基本型辅助器具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使基础康复需求获得稳定支付来源。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完成资格核验后,民政救助资金可同残疾人福利资金形成接续支持,从而增强家庭实际支付能力。对于儿童康复或重度残疾照护需求较高的家庭,支付安排应随器具使用过程向后延伸,将配置后的维护支出和训练服务纳入统筹范围,使补贴支持贯穿器具使用周期。社会组织可依托县级服务平台参与个案帮扶,为特殊器具配置和入户服务提供补充支持。资金申领环节宜设置统一入口,由县级部门统筹完成材料审核、资金拨付和结果反馈,使残疾人家庭能够按照清晰路径办理。服务完成后,支付记录应回填辅助器具需求台账,并同回访结果形成对应关系,使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反映器具适配效果。农村辅助器具保障由此能够形成费用支付、服务交付和后续维护相衔接的运行链条。
3 农村地区辅助器具补贴政策优化路径
3.1 补贴对象分类认定机制优化
补贴对象分类认定机制优化应以基层需求台账为依据,将身份信息、康复评估和家庭状况转化为统一的认定标准。县级残联受理补贴申请后,可先根据残疾人证确认基本资格,再结合功能受限程度判断辅助器具需求强度,使对象认定从身份审核进一步进入需求审核。在具体分类中,低收入重度残疾人长期依赖家庭照护,认定规则应突出基本生活支持,将能够改善行动和护理条件的器具纳入优先支持范围。残疾儿童处于身体发育阶段,器具适配需要跟随成长变化及时调整,因此分类认定应结合康复评估结果确定适配周期。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器具需求更多关联稳定出行和劳动参与,认定标准可围绕实际活动范围确定支持内容。对象分类完成后,还需依托台账进行动态复核,将功能状态变化、家庭保障水平变化和器具使用周期纳入重新核定依据。通过这一机制,补贴政策能够更精准配置资金,提升公平性与使用效能。
3.2 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动态调整
县级部门可依据基层筛查结果和适配服务记录掌握器具使用情况,将维修频次较高、回访反映集中且更新申请增加的产品纳入重点研判范围,使目录修订建立在实际使用结果之上。目录设置应突出基本型器具的功能补偿作用,并结合农村居家环境考察产品安全性和维护便利程度,保证纳入目录的产品能够适应家庭长期使用。随着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进步,轻量化产品和操作简便的智能设备逐步进入基层服务场景,目录更新可按照功能必要性、价格承受能力和服务可获得程度进行评估,使新产品进入补贴范围具有明确依据。对于使用频率较高的器具,目录中应明确配置条件、补贴口径和更换周期,使基层工作人员能够依据统一标准开展资格说明和费用核算。采购管理环节还应保存能够反映产品质量、适配过程和服务反馈的资料,形成目录执行的追踪依据,并为下一轮目录修订积累数据。通过动态调整,补贴目录能够持续回应农村残疾人康复需求变化,推动辅助器具供给从目录覆盖转向适配质量提升。
3.3 补贴标准分层供给机制完善
县级残联在确定补贴额度时,可先核算基本型器具的合理价格,再结合使用周期确定基础补贴标准,使常用器具配置具备稳定保障。对于低收入的重度残疾人,财政分担比例可适度提高,并将长期照护需求纳入额度测算,使补贴标准能够回应持续性康复支出。残疾儿童器具适配受成长变化影响较大,标准设置应预留阶段性调整空间,保障尺寸调整和后续更换能够纳入同一支持链条。对于个体适配要求较高的器具,县级部门可依据专业评估结论设置专项额度,使补贴资金同服务难度相匹配。标准执行过程中,应将评估结论、补贴额度和适配结果对应记录,形成可复核的审核依据。服务回访结果也应进入标准调整环节,用于判断补贴额度同实际使用成效之间的契合程度,并为后续资金安排提供参考。同时,补贴标准还需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器具价格变化定期校准,使分层供给在稳定政策预期的同时提升保障效能。
结论
农村残疾人辅助器具保障是健康中国战略进入基层康复服务的重要体现。辅助器具补贴能够减轻家庭康复支出,改善残疾人功能状态,并增强服务支持的连续性。农村地区应以基层需求识别为起点,将县域适配服务和资金支付机制贯通起来,使补贴政策从费用支持延伸为稳定的康复服务。后续政策完善需要围绕补贴对象、目录范围和标准设置持续推进,使辅助器具供给更加贴合农村残疾人的实际生活需要。随着县乡村服务网络逐步完善,辅助器具保障将在农村民生服务提升中发挥更稳定作用。
【张勰系甘肃中医药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副教授;杨丽系甘肃中医药大学卫生管理学院讲师;咸文婷系甘肃中医药大学卫生管理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本文系中国残联课题残疾人辅助器具专项“健康中国战略下农村地区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社会保障与补贴政策研究”(编号:2025CDPFAT-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