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谢海瑟 张紫越时间:2026-06-26
6月26日上午,青海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青海省政法机关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条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文胜就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十条措施》回答记者提问。
孙文胜表示,《十条措施》印发后,青海省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主动作为,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政法机关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条措施>的工作措施》,推动《十条措施》落地见效。
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一是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串通投标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惩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二是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高利放贷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三是聚焦经营者实施的法定垄断行为,依法办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防止趋利性执法方面,一是依法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法立案,防范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行为。依法纠治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二是准确把握逮捕条件,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纠正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企业财产问题。三是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纠治虚假诉讼、不当执行、小过重罚等问题,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在服务保障重点产业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方面,一是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重点聚焦盐湖产业、生态有机畜牧业等省内优势产业,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二是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侵权假冒犯罪,进一步健全与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保障企业诉求顺畅表达和合法权益及时救济方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门搭建涉企案件受理“绿色通道”,畅通企业控告申诉渠道。企业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快办、快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还将加强对检察环节涉企案件办理的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插手经济纠纷、趋利性执法、监督缺位等行为,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为确保《工作措施》不落空、见实效,重点从以下维度构建了闭环落实机制。一是压实责任链条,实行“清单化”管理。《工作措施》的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各部门均需及时认领,定期报送进展情况。二是强化办案质效,形成工作机制。要求至少办理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类共性问题,对涉企“挂案”要常态化清理,对违法“查扣冻”要逐案纠正,通过实实在在的办案,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严格内部监督,倒逼司法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措施不走过场、效果不打折扣。(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谢海森 张紫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