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李增平时间:2026-05-18
5月14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青海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
公告明确,青海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为《青海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中标注青绿色区域、真高120米以下的空域。广大无人机从业者、飞行爱好者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查询具体适飞空域边界及详细范围。

同时,公告对管制空域飞行作出严格规定:适飞空域以外的空域,统一划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严禁在管制空域内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切实守住低空飞行安全底线。
据悉,本次公布的适飞空域基础数据仍处于持续优化完善阶段,全省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以5月14日正式启用数据为准。(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李增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