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刘亚婷时间:2026-04-28
《青海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系列解读之五
青海出台《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从用能、用地、环评、政府投资、金融信贷等方面精准发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链条保障。
政策提出,保障民营企业用能合法权益,建立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解决成本与价格倒挂问题。引导民间资本项目优先用存量用地,推进新增工业用地以“标准地”供应,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方式供地;支持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建立林草用地联审机制,保障合规项目草原用地需求。公开环境准入要求,推行环评“打捆”审批、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推广“创新积分制”,科技型民营企业测评占比提至80%;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开展“春雨润苗”行动,推进银税互动。同时,聚焦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民间资本项目,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全方位要素保障与金融赋能,破解民营企业投资“要素紧、审批慢、融资难”痛点,为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刘亚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