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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点位961个、完成整治223个、清运固废4.18万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6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张紫越时间:2026-03-25

3月25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6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专员殷雅琪介绍相关情况,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刘益凤、青海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处置中心主任刘阳、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副主任王彦青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殷雅琪介绍,自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建立省级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累计发现疑似问题图斑800余个,出动排查人员2500余人次、无人机100余架次,印发涉固废、危废项目环评审批管理通知,提出10项重点管控措施。同时,将专项整治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紧密结合,开设线索征集专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面向全省发布倡议书,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治、全民守护”的社会氛围。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推动企业固废危废信息透明化,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加快建设“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控网络,探索督察执法飞行检查等制度。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王彦青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点位961个,发现问题449个,其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问题占比分别为58%、31%和5%。已完成整治问题223个,累计清运处置固体废物4.18万吨,剩余226个问题正按“一点一策”有序推进整改。截至2月底,已作出行政处罚18起,处罚金额约509万元。下一步将重点抓好问题整改销号,加密卫星遥感扫描频次,提升无人机排查密度和精度,深化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落实危险废物“五即”管理要求,并持续强化调度督导。

刘阳就生态环境部门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介绍,省生态环境厅自2025年5月起,从高位推动、广泛排查、务实举措、多维发力方面推动工作,公布备案省级生态环境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及频次,优化“综合查一次”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整合为3项,严格执行“入企审批通知”和“扫码入企”要求。明确19种免罚情形,推广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完成5个方面49项问题,组织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座谈会7次,访谈座谈基层干部、一线执法人员67名,抽查评查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130份。2025年查办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9件,免罚金额1244万余元,同比增长243%。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执法比例达到40%以上,执法检查人数、检查企业家数同比分别下降39%、38%。下一步将坚持“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无懈可击”原则,强化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持续保持严的基调。

刘益凤介绍,在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方面,2025年出台《青海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青海省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等政策文件,构建“1+11”工业固废管理制度体系,加快《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进程,制定4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累计发布地方标准37项。修订实施省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52个部门260项具体职责。全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5件,同比增长48%,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入选全国第四批十大典型案例。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9大类处罚事项、268项具体违法行为裁量标准,联合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5件,罚款1981.8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7件,移送行政拘留8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组织全省16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大练兵实战实训暨技能比武活动。下一步将有序推进地方法规“立改废”,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实习记者张紫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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