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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刘亚婷时间:2025-12-30

“《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出台既是对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地方化细化与延伸,更是青海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守护‘中华水塔’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雷霆在12月29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说道。

《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于11月26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立足青海生态实际,聚焦野生动物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系统化、法治化的保护新格局。

雷霆在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的制定结合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既注重对上位法的补充和细化,有效提升法规可操作性,又注重青海特点,聚焦解决实际问题。

条例共二十四条,健全完善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机制,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构建了致害防控与补偿保障体系,细化了人工繁育与市场监管要求,同时加强部门间协同和公众参与,强化刚性约束、明确处罚标准。

会上,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天民介绍,《条例》结合青海地域辽阔、生态脆弱、物种独特的实际,聚焦人兽冲突、收容救护、栖息地干扰、非法交易四大核心难题,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构建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健全规范救护网络、划定栖息地保护红线、打造全链条监管闭环,推动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分散治理向系统推进转变升级。

《条例》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纳入政府职责范畴,鼓励各地开展致害赔偿保险业务,真正实现从源头上防范、过程中管控、事后兜底保障,全方位缓解“人兽冲突”难题。

《条例》专门设立收容救护专章,构建“全域覆盖、规范高效、专业协同”的救护体系。

《条例》精准划定栖息地保护“禁止性清单”,将制造高分贝噪声、破坏巢穴洞穴、驱赶追逐、擅自投喂野生动物、拍摄干扰野生动物等行为明确纳入管控范畴,并要求在栖息地相关公路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稳定的栖息环境。

针对非法捕猎、运输、销售“一条龙”运作的突出问题,《条例》靶向施策,构建“线下排查+网上监管”双线执法体系,明确商品交易市场、网络平台的报告义务,严格人工繁育备案和种源追溯制度,坚决斩断“非法捕猎-人工繁育-市场销售”黑色链条。

值得关注的是,青海省“清风行动2025”11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查办行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75.6%,已固化为《条例》中的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形成持续震慑。(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刘亚婷报道,实习记者朱静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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