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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青海省累计资助参保农村低收入人口达247.27万人次,支出参保资助资金5.7亿元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刘亚婷时间:2025-12-30

12月2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专场。会上,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杨勇就全省医保系统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对人口老龄化及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支持体系的工作举措,作了详细介绍。

强化资助参保,兜牢困难群众保障底线。联动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群体精准标识于医保平台,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确保不重不漏。在参保资助方面,对特困人员进行全额资助,个人“零缴费”,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大幅减轻个人负担。“十四五”累计资助参保农村低收入人口达247.27万人次,支出参保资助资金5.7亿元,切实筑牢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

完善三重制度,化解农村群众就医之忧。提高财政补助与个人筹资标准,稳步提升门诊统筹支付额度与基本医保待遇水平。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对困难群众实施“一降一升”: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住院医疗费用综合报销比例普遍达到80%以上。依托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精准推送预警信息至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困难群众,推动救助服务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十四五”以来,各项医保帮扶政策惠及困难群众就医310.97万人次,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109.55亿元。

聚焦“一老一小”群体,力促保障政策直达快享。系统性整合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病种至26种,实施分级分类保障,年惠及老年患者超60万人次。在促进生育保障方面,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9项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报销比例达50%,每年为2000多个家庭减轻生育费用负担500余万元。生育津贴发放由“企业中转”变为“个人直享”。“十四五”期间,生育保险累计为39.28万人次参保职工支付待遇17.97亿元。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达70%以上。(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刘亚婷报道,实习生周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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