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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十四五”深化行政立法机制创新,三大举措筑牢高原制度根基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刘亚婷 陈喜时间:2025-12-26

12月26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专场。会上,青海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副处长魏晓如详细介绍了“十四五”期间青海省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创新的具体实践与成效亮点,为公众清晰呈现了青海省以立法工作机制创新提升立法质效的过程。

在强化党的领导方面,健全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省委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立法工作中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以及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重要立法项目草案,均及时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为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进开门立法,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立法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确定青海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设立了首批25个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社情民意直接反映到立法全过程。同时,加强与省政协的立法协商,广泛听取政协委员、立法协商智库专家的意见建议。

积极转变立法理念,探索推进“小切口”、“精细化”立法,不求“大而全”,力求“小而精”。聚焦特定领域、解决特定问题,审查修改了一批“小切口”立法项目,不追求体例完整,而是坚持“有几条立几条”,重在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青海特色,提高了立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例如,《青海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是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施行后,全国首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针对性、操作性很强,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了青海智慧。《青海省法律援助若干规定》遵循务实管用思路,采用“少而精”模式,对法律援助法中已明确的内容未再重复规定,而是结合青海实际,重点对经济困难标准认定、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调配等作了补充和细化,体例上不设章节,条文简洁明了,切实增强了法律援助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刘亚婷报道,实习生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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