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省司法厅作者:时间:2025-10-2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即将施行之际,10月23日,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司法厅举办厅级干部法治讲座,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为讲授主题,组织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厅级干部和西宁市、海东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司法局相关同志以及省司法厅业务处(室)处级干部约150余人参加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许安标进行专题辅导。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正军主持参加讲座并就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法治宣传教育法提出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法将我国40年全民普法实践经验上升为国家意志,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新台阶。许安标委员从颁布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要意义;落实普法责任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增强工作导向,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以贯彻实施为契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四个方面对该部法律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制度亮点、核心内容等进行深入辅导解读,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方向和路径。
讲座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制,持续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新时代“大普法”格局,有效实现跨部门普法力量高效联动、相互协同。要聚焦“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这一重点,紧抓“关键少数”,把《法治宣传教育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推动法律知识浸润社会各界,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前瞻布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法法治元素与城市公共空间的深度融合。围绕法律颁布施行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九五”普法规划编制等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连续数年举办厅级干部法治讲座,已将该讲座实践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品牌化课程。
青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供稿(通讯员张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