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改革前沿

当前位置:首页 > 改革前沿 > 法治建设

从濒临断链到重生:一场价值2亿元股票的法治纾困

来源:改革网作者:张晋山时间:2025-09-22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报道 2025年夏秋之交,南京一起围绕价值2亿元上市公司股票查封与执行的案件,在法律框架内迎来了它的“软着陆”。没有激烈的对抗,取而代之的是专业理性的法律论证、审慎灵活的司法协调,以及专业律师对企业困境的深刻理解和精准施策。

      这起案件不仅关系一家企业的生死存亡,更成为观察当前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微观样本——它展现的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如何协作平衡债权实现与企业保护,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危急时刻:1.5亿元流通股突遭查封,企业命悬资金链

     2025年6月,南京某区法院因一起7000余万元的债务纠纷,对A公司持有的某上市公司6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采取保全查封措施。以当时股价计,被查封股票市值约1.5亿元,远超涉案标的。

       彼时,A公司正处于数笔银行贷款转贷的关键节点。巨额股票的查封迅速触发金融机构风控警报。由于法院实施的是轮候查封,导致该公司其他已质押股票无法正常解押、新融资停滞,企业资金链面临断裂风险。

      “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仅公司面临崩盘,数以千计的就业岗位也将受到冲击”,企业负责人事后回忆。

      破局关键:精准识别“超标的查封”,法律手段阶段性解压

      案件委托至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胜寒律师手中。在迅速组建团队梳理案情后,他明确指出:债权人申请查封的财产价值明显超过诉讼标的,已构成法律上的“超标的查封”。

      基于该判断,袁胜寒团队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异议申请,并附具详细法律意见和市值依据。法院经审查后认可其主张,解除了对部分超标资产的查封,为企业争取到一定的喘息空间。

      然而,最核心的问题仍未解决——那6000万股流通股因轮候查封依旧无法定向解押,转贷僵局仍在持续。

     定向查封:从法律技术破题,打通融资梗阻

      轮候查封虽不直接处分财产,却事实上阻断了企业通过质押融资的渠道。为破解这一困境,袁胜寒律师多次与主审法官进行专业沟通,提出“定向查封”的替代方案。

      所谓定向查封,即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对特定财产的定向控制,释放其余被“冻结”的资产空间,从而恢复企业的融资能力。该方案既保障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也避免因保全措施不当导致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我们不仅要向法官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更要从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凝聚共识,实实在在为企业排忧解难。律所也是经营实体,我也算是企业负责人,同时我还是南京市工商联常委,所以,我更能理解企业和企业家的迫切需求,并努力转化成法律语言为他们发声。”袁胜寒律师这样说道。

      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法律意见后,法院派员专程赴深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相关法律手续,最终实现股票的定向控制,为企业后续转贷铺平道路。

      再生危机:执行拍卖遭遇重大重组,司法政策成破局依托

      2025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债权人申请启动股票司法拍卖程序,而此时,该上市公司正处于一笔超过30亿元战略投资注入的资产重组关键期。

       一旦股票被司法处置,不仅可能导致重组失败,更可能引发市场恐慌、股价崩盘,对债权人、企业、股东及员工造成多重损害。

        袁胜寒律师团队再次帮助企业提起了执行异议。其核心论点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意见,对上市公司股票采取执行措施应秉持善意文明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尤其是在资产重组等重大经营决策期间,应谨慎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法院最终在股票被拍卖前2天中止了拍卖程序,为企业推进重组争取了宝贵时间。

       收局:多方共赢达成和解,企业重整再现生机

       在法院执行机关主持下,双方最终走向执行和解。院领导亲自主持债务清偿协调会,A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与债权人达成清偿方案,股票免于进入司法拍卖流程。

        该公司财务总监王总表示:“袁律师团队为我们提供了全方位的解决方案,这不仅化解了眼前的危机,还帮我们建立起长远的风险防控机制。这不仅是一场官司的解决,更让我们重新认识到法治机制对企业可持续经营的支持作用。”

        此后,随着重组推进和市场信心回升,上市公司股价从最低2.1元/股逐步回升至3.5元/股,企业逐步回归良性发展轨道。

        法治样本:从个案看营商环境治理的司法进阶

        这起案件的处理过程,折射出我国民商事司法理念的重要转变:从单纯强调债权实现,到兼顾债务人生存发展;从机械适用法律条文,到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而律师在这一过程中,也不再局限于传统诉讼角色,更多承担起“法律方案设计者”“风险化解建议者”和“各方共识推动者”的职能。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正体现在精准识别法律争议点、系统提供解纷方案、理性沟通凝聚共识的能力之中。

       袁胜寒律师在回顾案件时表示:“作为人大代表,我一直密切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年来也持续提出司法助企纾困的代表建议。当前,审慎查封企业基本账户、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灵活运用执行和解与守信激励等司法理念,已深入人心。《民营企业促进法》的施行,为我们法律工作者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正是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置身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中思考问题。法律不是僵硬的规则,而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灵活工具。”

        这起标的巨大、案情复杂的股票执行案,最终并未以“你输我赢”告终,而是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协作,走向了债务清偿、企业存续、股东安心、员工稳定的多赢结局。

        它向我们展示了一条清晰的法治路径:当专业理性的法律分析遇上审慎灵活的司法政策,当律师的法律智慧与法官的裁判智慧相得益彰,司法实践完全可以成为帮助企业纾困重生、推动经济稳健前行的稳定器。而这,也正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最坚实的力量——让法律真正成为企业可信赖的生命线。

 

 


友情链接
欢迎关注改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