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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展与成效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作者:夏宁博时间:2025-09-12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报道(祖智慧)9月1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展与成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杨凯、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主任庄新文、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沈红军、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磊、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磊、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陈媛等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华晓皓主持。

        杨凯处长在发布会上介绍,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理念以来,国家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改革。特别是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印发后,从总体要求、机制建设、实施应用、监督考核和组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全链条制度体系。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通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化的环境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全省生态功能与环境质量。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分区管控体系建设。在中办、国办《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结合省情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配套制定《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全链条管理,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域、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同步建成“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管控规则“一手清”、研判结果“一键查”、政策文件“一库览”、企业服务“一站办”。坚持以“三线”为目标,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4570个管控单元(陆域4268个,海域302个),每个单元均制定差异化和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准入要求,规范开发行为。

        二是不断强化分区管控政策协同。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完善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南京、南通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率先完成衔接任务,南通经验获省委改革办推广。以产业园区、自贸试验区等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评、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制度全面融合,构建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并将相关要求纳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现立法保障。

         三是全面推动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强化准入把关,指导燃气管网、高速公路等线性工程优化选线,有效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加强决策支撑,集成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环境质量、准入清单等信息,借助大数据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推进联动管理,在部分园区开展环评分类管理试点,探索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制度的融合路径。

         下一步,江苏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及应用三年工作方案(2025—2027)》等最新政策要求,结合五年定期调整契机,进一步完善目标明确、精准管控、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落地应用和数字化建设,为重大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项目布局提供支撑,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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