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作者:刘亚婷时间:2025-06-13
6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平安青海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甘韬在会上全面发布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域的显著成效。
甘韬介绍,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指导调解工作的职能,在健全完善青海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通过介绍三方面扎实举措,彰显司法行政力量守护高原平安的坚实作为。
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调解组织不断健全。青海省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到413个,人民调解组织总数首次突破6000个,较2022年底增加近100个。调解队伍不断壮大。调解员总数达到25219名,较2022年底增加1957名,其中专职调解员达到2862名,占比较2022年提高8个百分点。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实现人民调解全流程信息化运作,调解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近三年来,青海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解矛盾纠纷7.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涉及金额22.6亿余元,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拉面人”纠纷工作法、“六小”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加强工作协调对接,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对接,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多部门建立对接机制,在婚姻家庭、医疗、交通、金融、保险、消费、环境、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设立调解组织,切实发挥矛盾纠纷调解职能优势,强化程序衔接和工作对接,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近三年来,青海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19051件,接受委托移送调解案件12213件。
牵头综合平台建设,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面建设的基础上,按照青海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工作要求和省委政法委工作安排,青海省司法厅牵头整合“五大中心”资源力量,制定印发建设规范、服务流程、行动方案等,推动调解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等应驻尽驻,着力建设能办事、办成事的“中央处理器”。
甘韬表示,下一步,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便民利民,坚持协调联动,坚持实质化解,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进程,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刘亚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