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刘亚婷时间:2025-04-30
4月30日,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就公众关注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怎么进入,在国家公园内可以开展哪些活动,禁止开展哪些活动进行了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立军介绍了印发的《严格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要求》文件内容。
该文件共分为三个部分,文件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家公园范围,明确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于2021年10月正式设立,总面积19.07万平方公里,成为全国首批、排在首位、面积最大、海拔最高、高寒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公园。第二部分提出三江源国家公园管控措施。第三部分主要借鉴其他国家公园案例,推动“两山”转化,提出推动实现生态价值的具体措施。
在严格落实管控要求方面,明确了以下五个类别的具体规定。不过,需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正式颁布后,这些管控措施将以其规定为准。
核心保护区管控。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在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或者允许开展管护巡护、调查监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活动及必要的设施修筑;以及因有害生物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而开展的生态修复、病虫害动植物清理等活动;原住居民开展生活必要的种植、放牧、养殖等生产活动,修缮生产生活设施。
一般控制区管控。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确保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或者允许开展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的活动;国家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以及不破坏生态功能的生态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等有限人为活动。
弹性管理。《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规定,在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的特定区域和外围关联区,采取针对性、差异化、分类动态管控措施,保护好“中华水塔”,保持高寒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实现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和绿色发展相统一。
有限人为活动管理。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在国家公园内开展有限人为活动,须征得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同意。
预留发展空间。将三江源国家公园内涉及的12个乡镇和较集中的6个村驻地,通过开天窗的方式调出国家公园,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空间,涉及面积17.89平方公里,划定建设用地控制线。各地可优先在已调出国家公园的乡镇和村驻地选址布局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等项目。
国家公园生态价值实现涉及各方面、多领域,需要强化机制创新和政策支持。在严格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要求方面,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部署了三个方面的支撑举措,包括用好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服务于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依据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有序开展生态旅游;借鉴国家公园案例,推动“两山”转化。
答记者问环节,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马富贵围绕下一步怎么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工作作介绍,他表示积极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工作,是干部群众呼声很高的一项民生实事。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例如,在澜沧江源园区开展的生态体验特许经营试点项目,国家公园内原住居民,通过开展和国家公园保护建设管理目标相一致的特许经营活动,来增加收入,减轻对自然资源的直接利用和依赖,取得较好的反响。同时,特许经营活动也促进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为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提供实践路径。特许经营是三江源国家公园一项重要的生态保护措施。
进入国家公园开展科研观测、采访、拍摄宣传等活动,需要办理哪些准入手续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这个话题,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处处长蔡珍做出解释。2022年6月,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允许开展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等活动。
进入三江源国家公园开展以上活动需办理相关手续。首先,向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对科研监测内容或采访拍摄目的、人员、设备类型及行程安排作明确表述,科研项目还需提供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需要保证开展的相关活动对生态环境没有破坏。其次,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审批通过后,还要签署《赴三江源国家公园园区开展相关活动期间遵守相关规定的承诺书》,抵达园区目的地时,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备案。根据批复开展各项活动,同时接受三江源国家公园园区管委会、管理处的管理监督。第三,科研观测任务或采访拍摄活动结束后,有责任向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提交成果报告副本或拍摄素材副本,这些资料将用于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事业。(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刘亚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