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作者:刘亚婷时间:2025-03-26
3月2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青海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近年来,青海省聚焦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余全盛对2025年版与2020年版的《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有什么区别或突出特点作介绍。
余全盛介绍,2025年版的《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更全面、责任更清晰、更具操作性,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化责任,应列尽列。《责任清单》对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对全社会关心关注且需常态长效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纳入清单并规范固化,实现应纳尽纳。二是点面结合,重点突出。《责任清单》突出行业特点,既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工业污染防治、污水垃圾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行业监管职责,又明确了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实现了行业主责和生态环保责任的有机结合。三是系统集成,闭环管理。《责任清单》更加严明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构建了源头预防、联动监管、多方共治、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体系,做到了履责有依据、监督有抓手、追责有方向,有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青海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责任清单》,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责部门,余全盛表示,下一步要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贯彻落实,助力美丽青海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办公室统筹推进作用,强化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政职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的监督机制,采用多种督查方式对《责任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增强各部门抓好《责任清单》贯彻落实的思想行动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二是深化运用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问责,及时发现、即时移送问题线索,定期公布督察执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推动“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保”要求落实落地。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全面提升公众对各部门生态环保责任的正确认识,通过答记者问、制作“小山小水”动画视频,并利用媒体做好宣传解读,全面营造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治理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刘亚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