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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区:探索“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轻罪治理机制

来源:中国改革报作者:徐四春 陈一豪时间:2024-04-03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报道(通讯员:徐四春 陈一豪)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机制改革,帮助拟不起诉人员改过自新、融入社会,推动轻罪案件由单一治罪向综合治理转化。目前该模式已适用140余人,累计开展社会志愿服务5000余小时。2023年度,该院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综合质效位获全市检察机关第一等次,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因案施策 让类案适用规范精准

规范启用公益服务的犯罪事实、情节、类型和服务时长,推动公益服务类案适用。界定案件适用范围。制定《关于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醉驾、青少年犯罪、环境资源犯罪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且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意愿和能力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适用。选定服务适用类型。因案施策,确定交通秩序引导、生态环境管护、环境卫生整治、青少年及弱势群体帮扶等社会公益服务类型。如,针对涉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的拟不起诉人员,安排交通文明劝导、协助交警执勤、交通政策宣传等公益服务。确定公益服务时长。根据不同罪名和情节,对拟不起诉人分别适用1周至1个月不等的公益服务期,公益服务时长从30个小时到60个小时不等。

管监并济 让公益服务落实有效

构建多元化监督机制,不断巩固拓展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成果。多部门联合参与。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主阵地,以社会公益服务为纽带,建立公检司、街道社区、行业协会、交警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多维度量化评价。区检察院牵头,接收单位及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对犯罪嫌疑人的公益服务成效进行量化评价,邀请社会公众和相关协会对公益服务过程及评价结果进行监督,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多模式引导监管。邀请社区“法律明白人”、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在线指导讲课,安排检察官线下线下“一对一”开展交谈,掌握公益服务成效。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照片验证、视频录像、视听连线等方式开展“云”监督,确保不起诉人沉心志愿服务,真诚认罪悔过,助力社会治理。

惩防互补 让管教治理全链拓展

致力于建立“处罚、教育、宣传、普及”的全链条社会治理模式。平复社会心理促回归。积极听取和考虑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意见,组织开展释法说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让犯罪嫌疑人深刻反思启迪。结合具体案件,将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轻罪治理措施灵活运用于实际办案,帮助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行刑反向衔接补缝隙。在对该类轻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通过反向衔接,将案件移送至行政主管机关,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让其付出违法成本,规制犯罪行为,弥补行政处罚与定罪判刑之间的治理缝隙。制发检察建议强效能。针对轻罪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监督意见等方式,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梳理”到“社会治理”的延伸拓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供稿: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东乡区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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