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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行政性垄断保障经营主体自主权

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首部部门规章出台,“三大重点”破除交易壁垒

来源:作者:时间:2024-04-03

□ 本报记者 王春华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以下简称《审查规则》)。这是我国具体领域和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审查规则》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结合行业特点,《审查规则》重点解决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问题。从更深层次看,《审查规则》的出台,将会进一步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通气会,相关负责人就《审查规则》有关情况作出详细解读。

靶向解决痛点难点堵点

“《审查规则》,主要是对行政机关制定的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举措,是否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情形进行审查评估。希望借此给广大的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民间投资的发展壮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招标投标是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有助于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明确了《审查规则》的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大力清理招标投标领域各类交易壁垒和不合理限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优化。但是,一些招标投标政策措施中仍隐含地方保护或所有制歧视的内容,影响了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企业对“投标难、中标难”反映比较集中。

“此次《审查规则》的出台,就是要从规范招投标政策制定入手,靶向解决市场痛点、难点、堵点,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该负责人说。

“三大重点”破除交易壁垒

“细化审查标准、健全审查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审查规则》制定的主要思路和重点内容。

——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破除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明确了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对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审查结论等作出规定。

——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审查规则》具有“四大亮点”。一是坚持源头治理,牵住“牛鼻子”。二是顶住重点问题,找准“发力点”。三是压实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审查规则》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本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审查工作;审查过程中应听取有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等的意见。四是强化多元监督,上好“紧箍咒”。

“40余项审查标准”保障自主权

《审查规则》有针对性地提出7方面40余项审查标准,充分保障经营主体自主权。

——在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等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招标人自主权,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招标人自主权等。

——在保障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等。

——在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等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不得在相关文本中以设置差异性得分等方式规定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等。

——在定标流程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招标人定标权,落实招标人定标主体责任,不得以指定定标方法、定标单位或者定标人员等方式限制招标人定标权。

——在信用评价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组织开展信用评价,不得对不同地区或者所有制形式经营主体的资质、资格、业绩等采用不同信用评价标准,不得根据经营主体的所在地区或者所有制形式采取差异化的信用监管措施,没有法定依据不得限制经营主体参考使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自主权。

——在监管和服务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涉及招标投标交易监管和服务的政策措施,应当平等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不得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

——在保证金管理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不得制定限制招标人依法收取保证金、限定缴纳保证金形式等不合理政策措施。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执行副会长李小林认为,《审查规则》从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招标文件、交易流程等三个方面保障了不同经营主体的平等经营权。

“《审查规则》,约束刚性,标准明确,责任明晰,有助于解决招标投标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副处长田皓说。

多措并举确保落地见效

在保证《审查规则》落地见效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和招标投标参与主体准确理解《审查规则》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吃透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精神,切实增强积极性主动性,为《审查规则》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强化指导督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持续跟进《审查规则》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方建立完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配套机制,从严从实开展审查工作,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确保《审查规则》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三是通报典型案例。按照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梳理总结各地方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于贯彻落实《审查规则》不力,仍然制定实施地方保护或者所有制歧视政策措施的地方,视情进行督办、通报,坚决督促有关地方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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