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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构建农田管护动态监测监管机制

来源:作者:时间:2024-03-11

当前,我国统筹部署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布局不断优化,但建后管护仍存在一些问题。

今年两会上,民进中央提到,高标准农田设施建后管护原则上实行“谁受益、谁管护”,项目建成后移交给村集体,但许多地方管护主体缺位,管护运行机制缺失,管护责任没有落到实处,造成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的参与动力不足,乡镇村组无力管护、受益主体不愿管护。

“由于建后管护不到位,一些地区农田设施出现‘一年新、二年旧、三年破’的现象,特别是建成5年以上的项目区破损严重,难以达到15年使用年限的要求。”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指出。

对此,民进中央建议,一是补齐短板,构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县市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村级落实”的建后管护机制,明确县乡村和农户、经营主体等各层面的管护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在乡镇或村设立高标准农田管护站,选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高标准农田管护,同时负责指导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管护。及时修复或补充水毁灾损的高标准农田,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是多措并举,构建农田管护动态监测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护系统,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情况可查。推广落实田长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各级田长监管范围,构建“人防+技防”的监管机制。制定设施建后管护督查计划,定期开展督查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配的重要依据。县、乡镇、村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高标准农田的管护面积、地块、设施、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加大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村组干部和管护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管护水平,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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