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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等联合印发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3-11-20

本报讯 记者程晖报道 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共22条,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登记备案、服务内容、人员资质、房屋设施、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等内容。

《办法》规定,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每个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举办家庭托育点,应当符合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应当取得住宅所在本栋建筑物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

根据《办法》,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心理健康、食品安全、急救和消防等培训;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等。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同时是照护人员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家庭托育点每1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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